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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重要安全说明 听力安全 一般信息 符合 EMF 标准 2 2 2 2 2 您的蓝牙立体声耳机 包装盒内物品 其它设备 蓝牙立体声耳机概述 3 3 3 4 3 使用入门 为耳机充电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5 5 5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管理通话和音乐 佩带耳机 使用音频线缆 7 7 7 8 8 5 技术数据 9 6 注意 一致性声明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针对欧盟的注意事项 商标 10 10 10 11 11 7 常见问题解答 12 ZH-CN 1
1 重要安全说明 听力安全 •• 切勿将耳机置于高温环境。 •• 切勿摔落耳机。 •• 切勿将耳机置于漏水或溅水环境 下。 •• 切勿让耳机浸入水中。 •• 切勿对耳机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 水、苯或研磨剂的清洁剂。 •• 如果需要使用软布来清洁产品,可 危险 ••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 使用耳机的时间,并将音量设定在 安全级别。 音量越大,安全聆听 的时间就越短。 使用耳机时请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 高音量。 •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从而无法听 见周围的声音。 •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 或暂停使用。 •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 建议不要在驾车时双耳佩戴耳机, 并且这在某些地区也是不合法的。 • 为您的安全考虑,在驾车时或在其 它存在潜在危险的环境下,应避免 让音乐或通话分散您的注意力。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2 注意 ZH-CN 用少量的水或稀释的中性肥皂水将 布打湿进行清洁。 •• 不可将集成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 阳光直射处、明火或类似环境。 关于操作和存放温度以及湿度 • 在温
2 您的蓝牙立体 声耳机 欢迎购买并使用 Philips 产品! 要 充分享受 Philips 提供的支持,请在 www.philips.
蓝牙立体声耳机概述 a 麦克风 b 通话/音乐按钮 c 音频输入插孔 d 音量/曲目控制 e 充电插槽 4 ZH-CN
3 使用入门 • • 手动配对 NFC 配对 手动配对 为耳机充电 注 ••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为电池充电 4 个小时,这样可确保最佳的电池 电量和寿命。 •• 仅使用原装 USB 充电线缆以免造 成损坏。 •• 为耳机充电之前请先结束通话,因 为连接充电时将关闭耳机。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缆连接至: • 耳机的 USB 接口和; • USB 电源。 »»LED 指示灯在充电期间变白并 在耳机完全充电后熄灭。 提示 •• 通常需要 3 小时才能充满电。 •• 电池电量耗尽后,您可以通过音频 线缆继续聆听。 使用此音频电缆 之前,确保将耳机关闭(而非闲置 模式)。 1 2 3 4 请确保手机已打开,并已启用其蓝 牙功能。 请确保耳机已充满电并已关闭。 按住 直至蓝色和白色 LED 指示 灯交替闪烁。 »»耳机将在此后的 2 分钟内处于 配对模式。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有关详细信 息,请参阅手机用户手册。 NFC 配对 1 2 3 4 5 确保手机已打开。 请确保耳机已充满电并已关闭。 按住 直至蓝色和白色 LED 指示 灯交替闪烁。 确保已打开手机的 NFC 功能且手 机屏幕仍处于活
2 如果出现提示,请输入耳机密 码“0000”(4 个零)。 对于那 些具有 3.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1 2 打开手机/蓝牙设备。 按住 可打开耳机。 »»蓝色 LED 指示灯闪烁。 »»耳机会自动重新连接至上次连 接的手机/蓝牙设备。 如果上次 连接的设备不可用,耳机将尝 试重新连接到倒数第二个连接 过的设备。 提示 •• 如果在打开耳机之后打开手机/蓝 牙设备或启用蓝牙功能,则必须 手动重新连接耳机和手机/蓝牙设 备。 注 •• 5 分钟内,如果耳机在有效范围内 找不到任何可连接的蓝牙设备,它 将自动关闭以节省电池电量。 管理通话和音乐 通话/音乐按钮 任务 工作 开启耳机。 按住 1 秒钟。 声音或 LED 指示灯 • 4 声提示音 • 蓝色 LED 闪 烁。 关闭耳机。 播放或暂停 音乐。 接听来电/ 挂断电话。 拒绝来电。 重拨上一个 号码。 通话时切换 来电。 按住 4 秒钟。 按1 下。 按1 下。 按住 1 秒钟。 按2 下。 按1下 • 4 声提示音 • 白色 LED 闪烁 不适用 1 声蜂鸣音 1 声较长的蜂 鸣音 2 声蜂鸣音 1 声蜂鸣音 音量/曲目控制按钮 调节音量。 快进。 快退。 通话时麦克风 静音/取消静 音。
佩带耳机 根据头形调节头带。 提示 •• 使用后,请旋转耳机,以便存放。 使用音频线缆 注 •• 确保连接音频线缆之前已关闭蓝牙 耳机。 借助随附的音频线缆,您可以将耳机 用于非蓝牙设备或在飞机上使用。 通 过音频线缆使用耳机时无需电池供 电。 将随附的音频线缆连接至 • 耳机和 • 外部音频设备。 8 ZH-CN
5 技术数据 • • • • • • • • • 至少 9 小时音乐播放时间或通话 时间 至少 200 小时待机时间 正常充电时间:3 小时 锂聚合物充电电池(200 毫安时) 3.5 毫米音频插孔用于有绳耳机 模式 蓝牙 3.
6 注意 取下集成电池。 注 ••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已从耳机上 拔下 USB 充电线缆。 一致性声明 WOOX Innovations 特此声明,本产 品符合指令 1999/5/EC 的基本要求 及其它相关规定。 可在 www.p4c. philips.
Woox Innovations 特此声明,本产品 符合指令 1999/5/EC 的基本要求及其 它相关规定。 商标 2016 © WOOX Innovations Limited. 保留所有权利。 飞利浦及飞利浦盾牌标志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的注册商标 经 Koninklijke Philips N.V. 许可,由 WOOX Innovations Limited 使用 蓝牙 蓝牙字样和徽标均为 Bluetooth SIG, Inc.
7 常见问题解答 请参阅手机用户手册。 选择通过耳机 收听音乐。 无法开启蓝牙耳机。 电池的电量不足。 为耳机充电。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蓝牙设备超出范围。 缩短耳机与蓝牙 设备之间的距离,或移开两者之间的 障碍物。 无法将蓝牙耳机与手机配对。 蓝牙已被禁用。 在开启耳机之前, 请先开启手机并启用手机上的蓝牙功 能。 无法进行配对。 确保耳机处于配对模式。 • 按照本用户手册中所述步骤进行操 作 (请参见第 5 页的 '将耳机与手 机配对')。 • 确保 LED 指示灯呈白色和蓝色交 替闪烁,然后再释放通话/音乐按 钮。 如果只看到蓝色 LED 指示灯 闪烁,请继续按住按钮。 手机无法发现耳机。 •• 耳机可能已连接到先前配对的设 备。 关闭已连接的设备,或将其 移出有效范围。 •• 配对可能已重置,或耳机先前已与 其他设备配对。 按照用户手册中 ( 请参见第 5 页的 '将耳机与手机配 对')所述步骤,将耳机与手机重新 配对。 手机的语音拨号或重拨功能不起作 用。 您的手机可能不支持该功能。 对方在手机上听不到我的声音。 麦克风已静音。 按一次音量/曲目控制 按钮可启用麦克风。 蓝牙耳机已连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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