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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 重要安全性指示 聽力安全 一般資訊 2 您的降噪耳罩式藍牙耳機 內容物 其他裝置 降噪藍牙耳機概覽 3 開始使用 為電池充電 配對耳機與手機 4 使用您的耳機 連接至藍牙 連接至 ANC (主動式抗噪功能) 連接飛航音響系統 戴上耳機 5 技術資料 6 注意 符合性聲明 處理廢棄產品及電池 符合 EMF 標準 商標 7 常見問題集 2 2 2 3 3 3 3 5 5 5 6 6 7 8 8 9 10 10 10 10 10 12 ZH-TW 1
1 重要安全性指 示 聽力安全 注意 •• 請勿將耳機暴露於高溫環境。 •• 請勿讓耳機摔到地上。 •• 請勿將耳機置於滴水或濺水的環境。 ••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 請勿使用任何含酒精、氨水、苯或具磨蝕性的清 潔劑。 •• 如果必須清潔,請使用軟布。必要時,用少量稀 釋過的溫和肥皂水沾濕軟布清潔產品。 •• 內建電池請勿暴露在過度的熱源下,例如日照或 火焰等。 •• 未能正確更換電池將造成電池爆炸的危險。 限換 用同型或通用類型。 •• 僅限使用 Philips 飛航專用轉接器將耳機連接至飛 危險 •• 若要避免損害聽力,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 時間,並將音量設定至安全音量。 音量愈大,安 全聆聽時間愈短。 使用耳機時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音量適中,適時休息。 • 注意勿因聽覺適應而不斷調高音量。 • 勿將音量調高至聽不到週遭聲音的程 度。 • 在有潛在危險的環境應提高警覺或暫不 使用本產品。 • 長時間使用耳機並暴露在高分貝下可能 導致聽覺喪失。 • 在駕駛期間,不建議使用雙耳包覆式的 耳機;在某些地區,開車時戴耳機甚至 可能是違法行為。 • 為您的安全著想,在車流中或其他有潛 在
2 您的降噪耳罩 式藍牙耳機 感謝您購買本產品,歡迎使用 Philips! 請 至 www.philips.
h NFC 偵測區域 i 主動式抗噪功能 (ANC) 開/關按鈕 j 主動式抗噪功能 (ANC) LED 指示燈 4 ZH-TW
3 開始使用 4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如需詳細資訊, 請參閱您手機的使用手冊。 NFC 配對 為電池充電 備註 •• 首次使用耳機前,電池需充電 5 小時,以利電池 電量和壽命達到最佳狀態。 •• 請僅使用隨附的 USB 充電纜線,以避免發生損 害。 •• 充電期間可以正常操作耳機。 •• 通常需要 2 小時才能充飽電。 •• 電池電量偏低時,白色 LED 燈會閃爍。 將隨附的 USB 充電纜線連接至: • 耳機上的 micro USB 充電埠及 • 充電器/電腦的 USB 連接埠。 配對耳機與手機 首次搭配手機使用耳機前,請先將其與手 機配對。 配對成功後,耳機和手機之間即 會建立獨特的加密連結。 此耳機會將最後 使用的 8 個裝置儲存於記憶體內。 如果您 嘗試配對 8 個以上的裝置,最早配對的裝 置會被最新的那個裝置取代。 為耳機與手機配對的方式有兩種: • 手動配對 • NFC 配對 1 請務必開啟手機的 NFC 功能,且確認 手機螢幕維持正常運作。 2 將手機置於耳機上方,讓各裝置的 NFC 偵測區域相互接觸。 3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如需詳細資訊, 請參閱您手機的使用手冊。
4 使用您的耳機 連接至藍牙 • 提高音量:向上滑動,或向上滑動並 按住。 • 降低音量:向下滑動,或向下滑動並 按住。 • 快轉:向前滑動。 • 倒轉:向後滑動。 將耳機連線至藍牙裝置 1 2 開啟您的手機/藍牙裝置。 按住 開啟耳機。 »» 藍色 LED 燈會閃爍。 »» 耳機會自動重新連線到上次連線的 手機/藍牙裝置。 秘訣 ••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才開啟手機/藍牙裝置或啟 動藍牙功能,則您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與手機/ 藍牙裝置。 •• 如果您的手機/藍牙裝置無法自動重新連線,請嘗 試以手動方式重新連線,方法是在手機/藍牙裝置 上的藍牙設定選單下,再按一下耳機名稱。 備註 •• 如果耳機在 5 分鐘內無法與範圍內的任何藍牙裝 置連線,即會自動關閉電源,以節省電池壽命。 管理通話與音樂 開啟/關閉 • 開啟耳機:按住 4 秒。 • 關閉耳機:按住 4 秒。 »» 白色 LED 燈亮起,然後漸漸變暗。 通話控制 • 接聽/掛斷電話:點一下。 語音控制 • Siri/Google Now:按 。 音樂控制 • 播放或暫停音樂:按一下。 • 6 ZH-TW 拒接來電:點一
連接至 ANC (主動式抗噪功 能) • 在通話中切換來電者:向前滑動。 啟用 ANC • • • 在通話中將麥克風靜音/解除靜音:按 / 。 按住 ANC 開/關按鈕 2 秒,以啟用抗 噪功能。 按住 ANC 開/關按鈕 2 秒,以停用抗 噪功能。 秘訣 •• 不需要 ANC 功能時,請關閉 ANC 開/關按鈕,以 繼續進行通話或聆聽音樂。 LED 指示燈狀態 (耳機右側) 耳機狀態 耳機在待機模式中 或在您聆聽音樂 時,耳機連線至藍 牙裝置。 耳機已就緒可進行 配對。 耳機已開啟,但未 連線至藍牙裝置。 電池電力不足。 電池已充滿電。 指示燈 藍色 LED 燈每 8 秒 閃爍一次。 啟用感知模式 • • LED 燈交替閃爍藍 光和白光。 藍色 LED 燈快速閃 爍。 白色 LED 燈緩慢閃 爍。 白色 LED 燈熄滅。 有線網路連線 電池電力不足時,您也可改以隨附的音訊 線使用耳機。 使用音訊線前,請確定耳機 已關閉。 將隨附的音訊線連接至耳機與外 接音訊裝置。 按下 ANC 開/關按鈕,以啟用感知模 式。 按下 ANC 開/關按鈕,以停用感知模 式。 »» ANC 功能會自動開/
連接飛航音響系統 1 2 • • 將音訊線連接至飛航專用轉接器。 將轉接器插入飛機座椅的雙輸出插孔。 一個 3.5 公釐插孔 使用單一插頭。 不需要轉接器。 兩個 3.5 公釐插孔 使用 3.5 公釐雙插頭飛航專用轉接器。 秘訣 •• 使用後,旋轉耳機即可方便收納。 • 一個電源插孔與兩個 3.5 公釐插孔 使用 3.5 公釐雙插頭飛航專用轉接器。 確認插入兩個 3.
5 技術資料 • • • • • • • • • • • • • 音樂時間 (ANC 啟用藍牙):16 小時 通話時間 (ANC 啟用藍牙):15 小時 待機時間 (ANC 啟用藍牙):45 小時 音樂和通話時間:無限 (使用音訊線 連接) 充滿電通常需要 2 小時 充電式鋰聚合物電池 (530 mAh) 3.5 公釐音訊插孔 (適用於有線耳機模 式) 藍牙 4.
6 注意 移除內建式電池 備註 •• 確定已中斷耳機與 USB 充電纜線的連接,再取 出電池。 符合性聲明 Gibson Innovations 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 1999/5/EC 法規之必要規範及其他相關條 款。 您可在 www.p4c.philips.
Siri Siri 為 Apple Inc. 在美國 及其他國家/地區 註冊的商標。 Google Google 及 Google 標誌為 Google Inc. 的 註冊商標 N-Mark N-Mark 為 NFC Forum, Inc.
7 常見問題集 我無法開啟藍牙耳機。 電池電量不足。 請幫耳機充電。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手機進行配對。 藍牙已停用。 啟用手機的藍牙功能,並在 開啟耳機前,先開啟手機電源。 無法配對。 請確定耳機進入配對模式。 • 請依照此使用手冊中說明的步驟操作 ( 請參見第 5 頁的 '配對耳機與手機')。 • 確定 LED 指示燈交替閃爍藍光和白光 後,再放開 。 如果您只看到藍色 LED 燈,請持續按住按鈕。 手機偵測不到耳機。 •• 耳機可能是連線至之前配對過的其他 裝置。 關閉連線的裝置,或將其移至 範圍外。 •• 配對可能已經重設,或耳機之前已與 其他裝置配對。 請按照使用手冊 (請參 見第 5 頁的 '配對耳機與手機')所述方 式,重新為耳機與手機進行配對。 手機的語音撥號或重撥功能無法運作。 您的手機可能不支援此功能。 手機通話時,對方聽不到我的聲音。 麥克風被靜音。 按一下 啟用麥克風。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線至具備藍牙立體聲功 能的手機,但是音樂只在手機揚聲器上播 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 請選擇要透過耳 機聆聽音樂。 音質不佳,聽到雜音。 藍牙裝置不在有效範圍內。 請縮短耳機與 藍牙裝置間的距離,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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