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機 3000 系列 TAA3206 使用手冊 請註冊產品,並在以下網址取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聽力安全 2 一般資訊 2 2 您的藍牙耳塞式耳機 3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3 其他裝置 3 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4 3 入門指南 5 為電池充電 5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5 4 使用耳機 6 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6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6 5 技術資料 8 6 通知 9 符合性聲明 9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9 卸下內置電池 9 EMF 相容性 9 環境資訊 10 合規通知 10 7 商標 11 8 常見問題 12 TW
1 重要安全說明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注意事項 聽力安全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請勿摔落耳機。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清 潔劑。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少 量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 危險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下(例如,陽 光、火等)。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時 更換電池不當可能引發爆炸。請務必使用相同或 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可收 等效的電池進行替換。 聽音樂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關於操作和存放耳機的適當溫度和濕度 • • • 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音 量都應合理。 50°C(122 °F)之間(相對濕度最高 請注意,請勿持續調高音量,因為您的 90%)的環境下存放本產品。 聽力可能逐漸適應而感到麻木。 •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周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外小 請在溫度介於 0°C(32°F)和 45°C (113 °F
2 您的藍牙耳塞 式耳機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飛利浦的 襯衫夾 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飛利浦提供的 支援,請在 www.philips.
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1 2 4 5 3 6 音量 + 電源按鈕 音量 LED 指示燈 麥克風 Type C 充電插槽 TW
3 入門指南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在您首次要將耳機搭配手機使用之前,請先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成功配對耳機與手機 為電池充電 注意事項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將耳機放入充電保護盒中 並為電池充電 2 小時,以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 使用壽命。 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 充電纜線,以免造成任何 損壞。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結束通話,因為連接耳機 之後,耳機和手機之間將建立起唯一的加 密連結。耳機會將最後 8 部裝置儲存在記 憶體中。如果您嘗試配對超過 8 部裝置, 最早的配對裝置將被新的裝置取代。 請確保耳機已充滿電力並且關閉。 按住 5 秒,直到藍色和白色 LED 交替閃爍為止。 進行充電將讓耳機關機。 耳機將維持在配對模式 5 分鐘。 將隨附的 Type C 充電纜線連接至: 請確保您已開啟手機並啟動其藍牙 • 耳機上的 Type-C 充電插槽,以及; 功能。 • 充電器/電腦的 USB 連接埠。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有關詳細資訊, 充電期間,LED 指示燈會變成白燈, 耳機充滿電力後將熄滅。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 以下範例顯示如何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啟動手機的藍牙功能,選
4 使用耳機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開機/關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開啟手機/藍牙裝置。 任務 按鈕 操作 開啟耳機。 電源按鈕 按住 2 秒。 關閉耳機。 電源按鈕 按住 4 秒。 按住開/關按鈕,以開啟耳機。 藍色 LED 將亮起 1 秒。 藍色 LED 亮起 1 秒。 耳機會自動重新連接到最後連接 的手機/藍牙裝置。如果無法使用 最後一個耳機,則耳機將處於配 音樂控制 對模式。 任務 按鈕 操作 播放或暫停 音樂。 電源按鈕 按一次。 提示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再開啟手機/藍牙裝置或啟 動藍牙功能,則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和手機/ 調整音量。 按一次。 下一首。 長按。 上一首。 長按。 藍牙裝置。 注意事項 如果耳機未能在 5 分鐘內連接到任何藍牙裝置, 它將自動關機以節省電池壽命。 TW 通話控制 任務 按鈕 操作 接聽/掛斷 電話。 電源按鈕 按一次。 在通話中切 換來電者。 電源按鈕 按兩次。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耳機狀態 指示燈 表示耳機已連接至藍 藍色 LED 每 4 秒 牙裝置,且耳機處於 閃爍一次 待機模式,或您正在 聆聽音樂時。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 配對。 LED 將交替閃爍藍 燈和白燈。 耳機已開啟但未連 接到藍牙裝置。 白色 LED 每 3 秒閃 爍一次。 如果無法建立連接, 耳機將在 5 分鐘內自 行關機。 電池電量低。 白色 LED 將每 3 秒 閃爍一次,直到沒電 為止。 電池已充滿電力。 白色 LED 燈號 熄滅。 TW
5 技術資料 音樂播放時間:10 小時 通話時間:10 小時 待機時間 : 55 小時 充電時間:2 小時 可充電鋰電池(85 mAh) 藍牙版本:5.0 相容的藍牙設定檔: • HFP(免持通話設定檔-HFP)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可支援的音訊編碼器:SBC 頻率範圍:2.402-2.
6 通知 符合性聲明 MMD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特此聲明,本產品 符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 關規定。您可以在 www.p4c.philips.
重新調整或擺放接收天線。 環境資訊 增加設備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 將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不同電路的插 使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箱 座上。 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和聚乙烯(袋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 子,泡棉保護板)。 人員以尋求幫助。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 進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 FCC 輻射暴露聲明: 材料、廢電池和舊有設備棄置的規定。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 FCC 輻射暴露限值。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 合規通知 一起或一起使用。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符 注意事項:使用者須注意,未經合規負責人 合以下兩個條件: 明確批准的任何變更或修改,都有可能讓使 用者喪失操作此裝置的權限。 1.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並且 2.
7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MMD 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用均已獲得許 可。 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是其各自所有權 人的商標和商品名稱。 Siri 「Siri」是 Apple Inc.
8 常見問題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裝置 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礙物。 • 對耳機充電。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啟。 電池電量不足。請對耳機充電。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或音 訊串流根本無法運作時。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請確保您的手機不僅支援(單聲道)HFP,且 藍牙功能已被停用。在開啟耳機之前,請在 還支援 A2DP 並可相容於 BT4.
飛利浦和飛利浦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商標。 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責 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 UM_TAA3206_00_TW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