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耳機 5000 系列 TAA5608 使用手冊 請於以下網址註冊您的產品並獲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2 您的藍牙耳機 3 3 開始使用 5 4 使用您的耳機 6 5 技術資料 8 6 通知 9 聽力安全 一般資訊 包裝盒內物品 其他裝置 無線藍牙耳機概述 應用程式下載 為電池充電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符合性聲明 處置舊產品和電池 取出內建的電池 EMF 相容性 環境資訊 合規通知 2 2 3 3 4 5 5 5 6 6 9 9 9 9 10 10 7 商標 11 8 常見問題 12
1 重要安全說明 聽力安全 危險 •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時間, 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可安全收聽 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 音量都應合理。 • 請注意,聽力逐漸適應後,請勿持續 調高音量。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 周圍的聲音。 •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外 小心或暫時停止使用本產品。 • 耳機的聲壓過高會導致聽力喪失。 • 不建議在開車時雙耳使用耳機,這在 某些地方可能是非法的。 • 為了您的安全,請避免在交通途中或 其他可能發生危險的環境中因音樂或 通話而分心。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注意事項 •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 請勿摔落耳機。 •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請參閱特定產品的 IP 等級) •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 請勿在連接器或插座濕潤時為耳機充電。 •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 清潔劑。 • 使用乾淨的濕布定期清潔耳機,特別是聲音導管和 麥克風孔,避免諸如汗水或耳垢等物質堆積。 • 如果汗水或水滴留在聲音導管、氣孔或麥克風 孔中,音量等級將暫時
2 您的藍牙耳機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 Philips 的 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 Philips 提供的 支援,請在 www.philips.
無線藍牙耳機概述 1 2 6 a 麥克風孔 b Type-C 充電插槽 c 音量 + d 音量 e 電源按鈕 f 多功能按鈕 (MFB) 4 TW 3 4 5
3 開始使用 應用程式下載 掃描 QR 碼 / 按「下載」按鈕或在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中搜尋「Philips Headphones」即可下載應用程式。 Philips Headphones 應用程序讓您掌控 正在聆聽的音樂。您可以客製化聲音, 讓您的音樂和通話體驗始終最適合您的 需求。 為電池充電 附註 •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將耳機放入充電保護盒中並 為電池充電 2 小時,以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使用 壽命。 • 請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C 充電纜線,以免造成 任何損壞。 •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結束通話。連接耳機進行 充電將讓耳機關機。 • 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耳機,可充電電池將開始損耗其 電荷。為避免這種損耗,請至少每三個月將電池 充滿電一次。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耳機與手機首次配合使用前,請先配對。 成功配對會在耳機與手機之間建立獨有 加密鏈路。耳機會在記憶體中儲存最後 4 個裝置。如果您嘗試配對超過 4 部裝置, 最早的配對裝置將被新的裝置取代。 1 2 3 4 請確保耳機已充滿電且已關機。 按住 4 秒鐘,直到藍色和白色 LED 快速閃爍。 » 耳機保
4 使用您的耳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1 2 開啟您的手機 / 藍牙裝置。 按住開啟 / 關閉按鈕開啟耳機。 » 藍色 LED 亮 1 秒鐘 » 耳機自動重新連線到上次連線的 手機 / 藍牙裝置。如果最後連線的 裝置無法使用,耳機將處於配對 模式 多點連接 配對 • 將耳機與兩個裝置配對,例如手機和 筆記型電腦。 在裝置之間切換 • 任何時候,您都只能從 1 個裝置聆聽 音樂。另一個裝置將用於打電話。 • 暫停來自裝置 1 的音訊,然後開始播放 來自另一個裝置的音訊。 附註 • 從裝置 1 串流音訊時,在裝置 2 上接收到通話會 使裝置 1 暫停播放。並且,通話將自動遞送到您的 耳機。 • 結束通話將自動恢復裝置 1 的播放。 提示 •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將手機 / 藍牙裝置開啟或啟用 藍牙功能,則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和手機 / 藍牙 裝置。 附註 • 如果耳機未能在 5 分鐘內連接到有效範圍內的 任何藍牙裝置,它將自動關閉以節省電池壽命。 6 TW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開機 / 關機 任務 按鈕 操作 開啟耳機 電源按鈕 按住 2 秒 關閉耳機 電源按鈕 按住 4 秒 »
音樂控制 任務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按鈕 操作 耳機狀態 指示燈 播放或暫停音樂 MFB 點按一次 調整音量 +/- 點按一次 藍色 LED 指示燈 每 4 秒閃爍一次 下一首曲目 + 按住 上一首曲目 - 按住 當耳機處於待命 模式時,或當您 正在聆聽音樂時, 耳機連線到藍牙 裝置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 配對 LED 指示燈快速 閃爍藍色 耳機已開機但未 連接到藍牙裝置 藍色 LED 指示燈 每 3 秒閃爍兩次。 如果無法建立連線, 耳機將在 5 分鐘內 自行關閉 電池電量低 藍色 LED 指示燈 每分鐘閃爍 3 次 直到沒電 電池已充滿電 藍色 LED 指示燈 熄滅 通話控制 任務 按鈕 操作 接聽 / 掛斷電話 MFB 點按一次 拒接來電 按住 MFB 在通話期間切換 MFB 來電 點按兩次 跑步燈 任務 按鈕 操作 跑步燈亮起 點按一次 緩慢閃爍 --> 快速閃爍 --> 常亮 --> 常滅 點按一次 TW 7
5 技術資料 • • • • • • • • • • • • • • 音樂播放時間:6 小時 通話時間:6 小時 待命時間:80 小時 充電時間:2 小時 可充電鋰聚合物電池 (140 mAh) 藍牙版本:5.3 相容藍牙設定檔: • HFP(免持通話設定檔)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可支援的音訊編碼器:SBC 頻率範圍:2.402-2.
6 通知 符合性聲明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 聲明,本產品符合 RED 指令 2014/53/EU 和 UK 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s SI 2017 No 1206 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 規定。您可以在 www.philips.
環境資訊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 使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 (箱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和聚乙烯 (袋子和泡棉保護板)。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 進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 材料、廢電池和舊有裝置棄置的規定。 合規通知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 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並且 2.
7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用均 已獲得許可。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歸其各自 擁有者所有。 Siri 「Siri」是 Apple Inc.
8 常見問題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啟。 電池電量不足。為耳機充電。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藍牙功能已被停用。在開啟耳機之前,請在 藍牙裝置上啟用藍牙功能並開啟藍牙裝置。 藍牙裝置找不到耳機。 • 耳機可能已連接到先前配對的裝置。請 關閉連接的裝置或將其移出連接範圍。 • 配對可能已經重設,或者耳機先前已與 其他裝置配對。請依使用手冊所述, 再次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請參閱 第 5 頁的「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 手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選擇透過耳機收聽 音樂。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 障礙物。 • 為耳機充電。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 或音訊串流根本無法運作。 請確認您的手機不僅能支援(單聲道) HFP, 且還支援 A2DP 並可相容於 BT4.
2023 ©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Philips 和 Philips 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 商標。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 製造並負責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 所有其他公司與產品名稱可能是其各自相關的公司的商標。 UM_TAA5608_00_TW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