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S+ 头戴式耳机 TABH305 用户手册 在以下网站上注册产品并获得支持: www.philips.
目录 1 重要安全说明 2 听力安全 2 一般信息 2 2 蓝牙头戴式耳机 3 包装盒内物品 3 其他设备 3 蓝牙头戴式耳机概述 3 3 使用入门 4 为耳机充电 4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4 4 使用耳机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5 5 管理通话和音乐 5 佩戴耳机 6 5 技术数据 7 6 注意 8 合规通知 8 一致性声明 8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8 商标 9 7 常见问题解答 10 CN 1
1 重要安全说明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听力安全 警告 y y y y y y 危险 y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机的时间, 并将音量设定在安全级别。音量越大,安全聆听的 时间就越短。 y y y 使用耳机时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y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y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音量。 y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以致无法听见周 围的声音。 y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暂 停使用。 y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y 建议不要在驾车时双耳佩戴耳机,并且 这在某些地区也可能是违法的。 y 为您的安全考虑,在驾车时或在其它存 在潜在危险的环境下,应避免让音乐或 通话分散您的注意力。 2 CN 勿将耳机置于过热环境。 切勿摔落耳机。 切勿将耳机置于漏水或溅水环境下。 切勿让耳机浸入水中。 切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剂的清洁 剂清洁耳机。 如需使用软布清洁耳机,可用少量的水或稀释的中 性肥皂水将布打湿进行清洁。 不可将集成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阳光直射处、明 火或类似环境。 电池更换不当有爆炸的危险。只能用相同或相当的 型号更换。 在驾驶汽车、骑自行
2 蓝牙头戴式耳机 感谢您的惠顾,欢迎光临飞利浦!为了您 能充分享受飞利浦提供的支持,请在 www. philips.
3 使用入门 1 2 3 为耳机充电 注 请确保耳机已充满电。 请按住按钮 2 秒钟,耳机会开机。 请打开手机蓝牙功能。 对于之前已配对过的设备,设备将 自动与耳机配对。您将听到“设备 已连接”的提示。 对于首次配对的设备,请在手机上 选择 Philips TABH305,设备将与 耳机配对。您将听到“设备已连接” 的提示。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您 手机的用户手册。 y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为电池充电 1.5 小时,这样 可确保电池电量和寿命最佳。 y 仅使用原装 USB 充电线缆以免造成损坏。 y 给耳机充电前请先结束通话,因为连接耳机进行充 电将关闭耳机电源。 以下示例为您展示如何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缆连接至: 耳机上的 Micro USB 充电接口; y 以及 充电器或电脑 USB 接口。 y LED 指示灯在充电期间会变成白 色并在耳机充满电后熄灭。 1 2 打 开 手 机 蓝 牙 功 能, 选 择 Philips TABH305。 如 有 提 示 输 入 耳 机 密 码, 请 输 入 “0000”(4 个 0)。手机蓝牙版本 为 3.
4 使用耳机 管理通话和音乐 开/关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1 打开手机 / 蓝牙设备。 2 请按住按钮 2 秒钟,耳机会开机。 任务 按钮 打开耳机。 ( 开 / 关 / 按住 2 秒钟。 配对 ) 关闭耳机。 开/关/ 配对 白色 LED 指示灯闪烁。 蓝色 LED 指示灯闪烁,语音提示 “设备已连接”。 耳机会自动重新连接至上次连接的 手机 / 蓝牙设备。如果上次连接的 设备不可用,耳机将尝试重新连接 到倒数第二个连接过的设备。 提示 y 如果您的手机或蓝牙设备无法自动重连耳机,请参 考您的手机或蓝牙设备的蓝牙设置说明书,尝试在 这些设备上再次点击耳机名称手动重连。 y 按住多功能 ( 音乐 / 通话控制)按钮超过 10 秒钟可 删除耳机配对设备列表。 注 y 5 分钟内,如果耳机在有效范围内没有连接到任何 蓝牙设备,它将自动关闭以节省电池电量。 操作 按住 5 秒钟。 白色 LED 指示灯会 亮起, 然后熄灭。 音乐控制 任务 按钮 播放 / 暂停音乐。多功能 (音乐 / 通话 控制)按钮 操作 按 1 下。 音量增加。 音量 / 曲目 控制。《 按 1 下。
语音控制 任务 按钮 操作 Siri/google 语音 多功能(音乐 / 长按 通话控制)按钮 佩戴耳机 根据头形调整耳机。 其他耳机指示灯状态 耳机状态 指示灯 在耳机处于待机模式或 蓝色 LED 指示灯每 您在聆听音乐时,耳机 8 秒闪 1 次。 已连接至蓝牙设备。 耳机已做好配对准备。 LED 指示灯蓝色和白色 交替闪烁。 耳机已开启,但未连接 蓝色 LED 指示灯快速 至蓝牙设备。 闪烁。如果无法建立连 接,耳机将在 5 分钟内 自动关闭。 电池电量过低。 白色 LED 指示灯每 150 秒闪烁 2 次,直至 电池电量耗尽。 电池已充满电。 白色 LED 指示灯熄灭。 提示 y 使用后,扭动耳机便于存放。 6 CN
5 技术数据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y 音乐时间(蓝牙模式下启用 ANC): 15 小时 通话时间(蓝牙模式下启用 ANC): 15 小时 待机时间(蓝牙模式下启用 ANC): 15 小时 正常充满电时间:2 小时 锂聚合物充电电池 (530 mAh) 蓝牙 4.2,蓝牙单声道支持(耳机配置 文件 - HSP,免提配置文件 - HFP), 蓝牙立体声支持(高级音频分配配置文 件 - A2DP;音视频远程控制配置文件 - AVRCP) 频率范围:2.402 - 2.
6 注意 警告:用户应注意,未经合规负责方明确批准的 更改或修改可能会使用户无权操作设备。 合规通知 一致性声明 针对美国的通知 特此声明,MMD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声明该产品 符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及其他相关条 款。您可以在 www.p4c.philips.
取走集成电池 注 y 在取出电池之前,确保已从耳机上拔下 USB 充电 线缆。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没有专门的电子产品收集 / 回 收机制,则可以在丢弃耳机之前将电池取出并进 行回收,为环保事业尽一份力。 商标 蓝牙 蓝牙字样和徽标均为 Bluetooth® SIG, Inc.
7 常见问题解答 无法打开蓝牙耳机。 电池的电量不足。给耳机充电。 无法将蓝牙耳机与手机配对。 蓝牙已被禁用。在打开耳机之后,请先打开手机 并启用手机上的蓝牙功能。 无法进行配对。 确保耳机处于配对模式。 按照本用户手册中所述步骤进行操作。 y 手机无法找到耳机。 耳机可能已连接到先前配对的设备。关闭已 y 连接的设备,或将其移出有效范围。 配对可能已重置,或耳机先前已与其他设备 y 配对。按照用户手册中所述的步骤,将耳机 与手机重新配对。 蓝牙耳机已连接至蓝牙立体声手机,但却只能通 过手机扬声器播放音乐。 请参阅手机用户手册。选择通过耳机聆听音乐。 语音拨号或重拨不适用于我的手机。 您的手机可能不支持此功能。 手机另一端无法听到我的声音。 麦克风已静音。请按 3 次多功能(音乐 / 通话控 制)按钮打开麦克风。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蓝牙设备超出范围。缩短耳机与蓝牙设备之间的 距离,或移开两者之间的障碍物。 当手机传输速率非常慢时,音质会非常差,或导 致音频流完全不工作。 确保您的手机不仅支持(单声道) HSP/HFP, 而且支持 A2DP(请参阅第 7 页的“技术数据”)。 我能听见但是无法控制蓝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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