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戴式 4000 系列 TAH4205 用户手册 访问以下网站注册您的产品并获取支持 www.philips.
目录 1 重要安全说明 2 听力安全 2 一般信息 2 2 头戴式蓝牙耳机 3 包装盒内物品 3 其他设备 3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4 3 使用入门 5 电池充电 5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5 4 使用耳机 6 将耳机连接到蓝牙设备 6 管理通话和音乐 6 5 技术数据 8 6 注意 9 符合性声明 9 旧产品和电池的处理 9 拆除集成式电池 9 符合电磁场 (EMF) 法规 9 环保信息 10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10 7 商标 11 8 常见问题解答 12 CN
1 重要安全说明 一般信息 为避免损坏或故障: 警告 听力安全 切勿将耳机置于高温环境 切勿摔落耳机 切勿将耳机置于滴水或溅水环境下。 切勿将耳机没入水中。 切勿使用任何包含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剂的清剂 清洁产品。 如果需要,请使用软布清洁产品,可用少量的水或 危险 稀释的中性肥皂水将布打湿进行清洁。 为避免听力受损,应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机的时 切勿将集成式电池置于高温环境,如阳光直射处、 间,并将音量设定在安全级别。音量越大,安全 明火或类似环境。 收听的时间越短。 如果电池更换不当,会有爆炸危险。仅使用相同或 同等类型的电池进行更换。 使用耳机时请确保遵循以下准则。 • 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音量收听。 关于工作和存放状态下的温度以及湿度 • 听力适应后,注意不要持续地调高 • • 音量。 (140 °F) 之间,以及相对湿度最高为 请勿将音量调得太高而使得无法听见 90% 的环境中操作和存放产品。 周围的声音。 • 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或 暂停使用。 • • 耳机声压过大可导致听力受损。 建议在驾车时不要双耳
2 头戴式蓝牙 耳机 快速入门指南 欢迎购买并使用 Philips 产品!若要充 分享受 Philips 提供的支持,请访问 www.philips.
蓝牙无线耳机概述 1 2 6 3 4 麦克风 低音增强 音乐/电话/曲目控制键/音量 LED 指示灯 USB C 型充电端口 6 (开机/关机/蓝牙配对) CN 5
3 使用入门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 耳机首次与手机配合使用前,先将耳机与手 机蓝牙配对。成功配对后,耳机和手机之间 电池充电 注意 首次使用耳机之前,请将耳机放入充电盒中,并 为电池充电 3 个小时,这样可确保最佳的电池电 将建立唯一的加密链接。耳机将存储最近配 对的 8 个设备。如果尝试配对的设备超过 8 个,则最新配对的设备将替代最早配对的 设备。 确保耳机已充满电且已关闭。 量和寿命。 6 秒,直到蓝色和白色 LED 指 仅限使用原装 USB 充电线,以免造成任何损坏。 按住 连接耳机进行充电时会关闭耳机,因此请先结束 示灯交替闪烁。 通话再为耳机充电。 耳机将在配对模式下保持 5 分钟。 确保手机已打开且其蓝牙功能已开启。 将随附的 USB 充电线连接至: 将耳机与手机配对。有关更多详细 • 耳机的 C 型 USB 充电端口;和 • 计算机的充电器/USB 端口。 信息,请参考手机用户手册。 以下示例展示如何将蓝牙耳机与手机配对。 LED 指示灯在耳机充电期间会变成 开启手机的蓝牙功能,选择 Philips 白色,充满电后熄灭。 TAH4205 提示
4 使用耳机 管理通话和音乐 打开/关闭 将耳机连接至蓝牙设备 打开手机/蓝牙设备。 任务 按钮 操作 打开耳机。 打开/关闭 按住 2 秒钟。 关闭耳机。 打开/关闭 按住 3 秒钟。 白色 LED 指 示灯亮起并 渐弱。 按住打开/关闭按钮2秒钟可打开头戴式 耳机。 白色 LED 指示灯将亮起。 耳机会自动重新连接至最后连接的 手机/蓝牙设备。 提示 如果在打开耳机之后打开手机/蓝牙设备或启用 蓝牙功能,则必须手动重新连接耳机和手机/蓝 控制音乐 任务 按钮 操作 播放或暂停 音乐。 音乐/ 通话控制 按一次。 调节音量。 按 +/- 下一曲目。 按 + 两次。 上一曲目。 按 - 两次。 牙设备。 通话控制 注意 如果耳机无法在 5 分钟内从有效范围内找到可 连接的蓝牙设备,它将切换至配对模式。如果 5 分钟后仍然无法连接至任何蓝牙设备,将自 动关闭。 如果耳机没有任何连接历史且在 5 分钟内未连 接任何蓝牙设备,耳机将自动关闭。 CN 任务 按钮 操作 接听/ 挂断电话。 音乐/ 通话控制 按一次。 通话时切换 来电。
耳机指示灯的其他状态 耳机状态 指示灯 耳机已连接至蓝牙 蓝色 LED 指示灯每 设备,同时耳机处 7.
5 技术数据 耳机 音乐播放时间:29 小时(低音增强 关闭) 通话时间:21 小时 待机时间:166 小时 充电时间:2 小时 锂聚合物充电电池(250 毫安) 蓝牙版本:5.0 兼容的蓝牙配置协议: • HFP(免提配置协议) • A2DP(高级音频传输协议) • AVRCP(音视频远程控制协议) 支持的音频编解码器:SBC 频率范围:2.402-2.
6 注意 符合性声明 拆除集成式电池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 如果您所在的国家/地区未设立电子产品的收 声明,本产品符合指令 2014/53/EU 中的 集/回收系统,则请在处置耳机之前取出和回 基本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您可登录 收电池以保护环境。 www.p4c.philips.
环保信息 重新调整或摆放接收天线。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已省略所有不必要的包装。我们努力使包装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连接电路不同的 易于分成三种材料:纸板(盒)、泡沫塑料 电路上的插座。 (缓冲物)和聚乙烯(袋、保护泡沫板)。 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 您的系统中包含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如果 人员以寻求帮助。 由专业公司拆卸)。请遵守当地有关包装 材料、废电池和旧设备的处理规定。 FCC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针对不受控环境规定的 FCC 辐 射暴露限制。 法规遵循注意事项 此发射器不得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射器放置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操 警告:未经合规方明确批准,用户擅自更 作必须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改或修改产品可能会导致用户失去设备操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 作权限。 在同一地点或一起使用。 2.
7 商标 蓝牙 蓝牙® 文字标记和徽标是 Bluetooth SIG, Inc.
8 常见问题解答 蓝牙设备无法发现耳机。 • 耳机可能连接至之前配对的设备。关闭已 连接的设备,或将其移出连接范围。 • 蓝牙耳机无法打开。 备配对。按照用户手册中的说明将耳机与 电池电量不足。给耳机充电。 蓝牙设备重新配对。(参见第 6 页的“首 次将耳机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耳机无法与蓝牙设备配对。 蓝牙功能未开启。打开耳机之前,打开蓝牙设 备并开启设备上的蓝牙功能。 蓝牙耳机已连接至支持蓝牙立体声的手机,但 音乐只能通过手机扬声器播放。 请参考手机用户手册。选择通过耳机收听 如何重置配对。 确保耳机处于配对模式(红色和蓝色指示灯交 替闪烁),将电源按钮 向上推至 + 并保 持 6 秒钟以上,直到紫色 LED 指示灯亮起。 音乐。 音质太差,可听到爆音。 • (例如播放/暂停/快进/快退)。 确保蓝牙音频源支持 AVRCP(请参阅“技术 数据”)。 蓝牙设备超出连接范围。缩短耳机与蓝 牙设备之间的距离,或移开两者之间的 可以收听音乐,但无法通过蓝牙设备控制音乐 障碍物。 • 给耳机充电。 手机传输很慢时,或者根本无法进行音频传输 时,音质非常差。 耳机音量太低。
06614-19-12451 Este equipamento não tem direito à proteção contra interferência prejudicial e não pode causar interferência em sistemas devidamente autorizados. Este produto está homologado pela ANATEL, de acordo com os procedimentos regulamentados pela Resolução 242/2000, e atende aos requisitos técnicas aplicados.Para maiores informações, consulte a site da ANATEL: www.anatel.gov.br 飞利浦和飞利浦盾牌微标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