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機 8000 系列 TAH8506 使用手冊 請註冊產品,並在以下網址取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聽力安全 2 一般資訊 2 2 您的藍牙耳罩式耳機 包裝盒內物品 3 3 其他裝置 3 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4 3 入門指南 5 為電池充電 5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5 4 使用耳機 6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6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7 5 技術資料 8 6 通知 9 符合性聲明 9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9 卸下內置電池 9 EMF 相容性 9 環境資訊 10 合規通知 10 7 商標 11 8 常見問題 12 TW
1 重要安全說明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聽力安全 注意事項 • • • 危險 •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 時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 可安全收聽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 音量都應合理。 • 請注意,聽力逐漸適應後,請勿持續 調高音量。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 周圍的聲音。 •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外 小心或暫時停止使用本產品。 • 耳機的聲壓過高會導致聽力喪失。 • 不建議在開車時雙耳使用耳機,這在 某些地方可能是非法的。 • 為了您的安全,請避免在交通途中或 其他可能發生危險的環境中因音樂或 通話而分心。 2 TW • • • • • • • • • • •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請勿摔落耳機。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請參閱特定產品的 IP 等級)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在連接器或插座濕潤時為耳機充電。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 清潔劑。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 少量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 請勿將內建電池
2 您的藍牙 耳罩式耳機 飛機轉接器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 Philips 的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 Philips 提 供的支援,請在 www.philips.
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1 2 3 4 5 6 7 1 2 3 4 5 6 7 ANC 模式按鈕 觸控板 語音助理按鈕 電源按鈕 USB-C 指示燈 LED 2.
3 入門指南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在您首次要將耳機搭配手機使用之前,請先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成功配對耳機與手機之 為電池充電 注意事項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先為電池充電 2 小時,以 後,耳機和手機之間將建立起唯一的加密連 結。耳機會將最後 4 部裝置儲存在記憶體 中。如果您嘗試配對超過 4 部裝置,最早 的配對裝置將被新的裝置取代。 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使用壽命。 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 充電纜線,以免造成任何 損壞。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結束通話,因為連接耳機 1 請確保耳機已充滿電力並已關機。 2 按住 5 秒,直到藍色和白色 LED 交替閃爍為止。 進行充電將讓耳機關機。 耳機將維持在配對模式 5 分鐘。 將隨附的 USB 充電纜線連接至: • 耳機上的 USB Type-C 充電插槽, 以及; • 充電器/電腦的 USB 連接埠。 充電期間,LED 指示燈會變成白燈, 耳機充滿電力後將熄滅。 3 請確保您已開啟手機並啟動其藍牙功能。 4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有關詳細資訊,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 以下範例顯示如何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啟動手機的藍牙功能,
4 使用耳機 有線連接 您也可以將耳機與隨附的音訊纜線一起使 用。將隨附的音訊纜線連接到耳機和外部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1 開啟手機/藍牙裝置。 2 按住開/關按鈕,以開啟耳機。 白色 LED 將在 2 秒內亮起。 音訊裝置。 多點連接 配對 • 耳機會自動重新連接到最後連接的 手機/藍牙裝置。 將耳機與 2 部裝置配對。例如,手機和 筆記型電腦。 在裝置之間切換 • 只能從一部裝置播放音樂。第二部裝置 將保留用於通話。 提示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才開啟手機/藍牙裝置,或啟 • 暫停來自第一部裝置的音訊,開始播放 來自另一部裝置的音訊。 動藍牙功能,則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和手機/ 藍牙裝置。 注意事項 • 在裝置 2 上接聽來電將會暫停裝置 1 的播放。 將自動轉接通話到耳機。 注意事項 如果耳機在 5 分鐘內未能連接到上次連接的藍牙 裝置,它將改為可連接模式。如果 5 分鐘後仍未 連接到任何藍牙裝置,耳機將自動關閉。 TW • 結束通話後,將自動恢復裝置 1 的播放。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智慧型手機的語音助理功能 (例如,Google 應用程式、Siri) 開機/關機 任務 按鈕 操作 喚醒智慧型手機 語音助理功能 語音助理按鈕 按一次 任務 按鈕 操作 開啟耳機 電源按鈕 按住 2 秒 關閉耳機 電源按鈕 按住 2 秒 白色 LED 亮起後 熄滅 音樂控制 注意事項 請參閱智慧型手機的使用說明書。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任務 按鈕 操作 播放或暫停音樂 觸控板 點按 2 次 調整音量 觸控板 向上滑動/ 向下滑動 下一首 觸控板 上一首 觸控板 耳機狀態 指示燈 藍色 LED 緩慢閃爍 向前滑動 表示耳機已連接至藍牙 裝置,且耳機處於待機 模式,或您正在聆聽音 樂時 向後滑動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配對 LED 將交替閃爍藍燈和 白燈。 耳機已開啟但未連接到藍 牙裝置 藍色 LED 每 2 秒閃爍一 次。如果無法建立連接, 耳機將在 5 分鐘內自行 關機。 電池電量低 白色 LED 緩慢閃爍, 直到斷電為止 電池已充滿電力 白色 LED 燈號熄滅 通話控制 操作 任務 按鈕 接
應用程式下載 請掃描二維碼/按下「下載」按鈕或在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搜尋 「Philips Headphones」以下載應用程式。 5 技術資料 耳機 音樂播放時間(ANC 關閉):最長 60 小時 音樂播放時間(ANC 開啟):最長 45 小時 充電時間:2 小時 可充電鋰電池 (800 mAh) 藍牙版本:5.0 相容的藍牙設定檔: • HFP(免持通話)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頻率範圍:2.402-2.
6 通知 取出內建的電池 符合性聲明 如果您所在的國家/地區沒有設立一套電子產 MMD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特此聲明,本產品 品的收集/回收系統,您可以在棄置耳機之前 符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 取出和回收電池來保護環境。 關規定。您可以在 www.p4c.philips.
環境資訊 重新調整或擺放接收天線。 增加設備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 使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箱 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物)和聚乙烯 (袋子,泡棉保護板)。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 進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 材料、廢電池和舊有設備棄置的規定。 將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不同電路的插座上。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人 員以尋求幫助。 FCC 輻射暴露聲明: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 FCC 輻射暴露限值。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 合規通知 一起或一起使用。 注意事項:使用者須注意,未經合規負責人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符 明確批准的任何變更或修改,都有可能讓使 合以下兩個條件: 用者喪失操作此裝置的權限。 1.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並且 加拿大: 2.
7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Top Victory Investment Limited 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 用均已獲得許可。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是 其各自所有權人的商標和商品名稱。 Siri 「Siri」是 Apple Inc.
8 常見問題 藍牙裝置找不到耳機。 • 耳機可能已連接到先前配對的裝置。請關 閉連接的裝置或將其移出連接範圍。 •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機。 配對可能已經重設,或者耳機先前已與其 他裝置配對。請依使用手冊所述,再次將 電池電量不足。請對耳機充電。 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請參閱第 6 頁 「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藍牙功能已被停用。開啟耳機之前,請先開啟 開啟藍牙裝置並啟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手 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選擇透過耳機收聽 如何重新設定配對。 按住電源 + ANC 按鈕 3 秒,LED 先亮藍燈, 然後交替閃爍藍色與白色 LED。 音樂。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我聽到音樂了,但無法透過藍牙裝置控制音樂 •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 (例如,播放/暫停/向前一首/向後一首)。 請確保藍牙音訊來源可支援AVRCP(請參閱 第 8 頁的「技術資料」)。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礙物。 • 對耳機充電。 耳機的音量太低。 某些藍
2021 ©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規格如 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飛利浦和飛利浦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商標。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責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所有其他公司與產品名 稱可能是其各自相關的公司的商標。 UM_TAH8506_00_TW_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