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喇叭 TAS1505 請註冊產品,並在以下網址取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 安全性 2 2 2 您的無線喇叭 簡介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喇叭概述 3 3 3 3 3 入門指南 為內建電池充電 開機/關機 4 4 4 4 從藍牙裝置播放 從藍牙裝置播放 控制播放 5 5 5 5 產品資訊 6 6 故障排除 一般資訊 藍牙 7 7 7 7 通知 合規 環保 FCC 聲明 商標通知 8 8 8 8 9 TW 1
1 重要 將電池丟棄到明火或熱烤爐,或以機械 方式擠壓或切割電池將造成爆炸。 將電池放置在極度高溫或極低氣壓的環 境下可能會造成爆炸,或使可燃液體或 氣體洩漏。 • • 安全性 重要安全說明 • 請確認電源供應器的電壓與喇叭背面或底部 所示的電壓相符。 • 喇叭應避免被水滴到或潑濺。 • 請勿在喇叭上放置任何危險來源物品 (例如,充滿液體的物體、點燃的蠟燭)。 • 請確認喇叭周圍有足夠的自由空間可供 通風。 • 請在 0ºC 至 45°C 的溫度環境下,以安全 的方式使用喇叭 • 請僅使用製造商指定的附件和配件。 電池安全注意事項 • 更換電池不當可能引發爆炸。請務必使用相 同或等效的電池進行替換。 • 電池(有安裝電池組或電池時)不應暴露在 過熱的環境下(例如,陽光、火等)。 • 使用、儲藏或運輸期間,若電池處於極高或 極低的溫度下,以及高海拔地區的低氣壓會 造成安全隱患。 • 請勿更換為不正確的電池類型,此可能會 讓安全防護(例如,某些類型的鋰電池) 受損; 2 TW 警告 • • • • • • • 切勿拆下喇叭的外殼。 切勿潤滑喇叭的任何部位。 請將喇叭放在平坦、堅硬且穩固的 表面上
2 您的無線喇叭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飛利浦的 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飛利浦提供的 支援,請在 www.philips.
3 入門指南 開啟電源 請務必遵照本章說明的操作順序。 喇叭充滿電後,LED 燈呈藍色恆亮。 請務必遵照本章說明的順序操作。 關機 為內建電池充電 喇叭充電時,LED 燈呈紅色恆亮。 喇叭是由內建的可充電電池供電。 喇叭充滿電後,LED 燈將熄滅。 注意事項 • • • • 使用前,請先對內建電池充滿電。 USB Type C 插槽僅供充電使用。 完全給電池充電大約需要兩個小時。 充電電池的充電週期次數有限。電池壽命和充電 週期數次數會因使用情況和設定而異。 開機/關機 • 要開啟喇叭,請按住「 」兩秒鐘。您 將聽到提示音,且 LED 指示燈將閃 爍藍燈。 • 要關閉喇叭,請按住「 」兩秒鐘。您 將聽到提示音,且藍色 LED 指示燈將熄 滅。 • 如果沒有藍牙連接,則將在 15 分鐘內 自動關機。 使用隨附的 USB 電纜將喇叭上的 USB-C 插 頭連接至牆壁插座 (5V 0.5A)。 5V 4 TW 0.
4 從藍牙裝置 播放 您可以使用此喇叭收聽來自藍牙裝置的 音訊。 3 選擇裝置上顯示的 [Philips S1505] 以進行 配對和連接。如有必要,請輸入「0000」 做為配對密碼。 » 成功完成配對和連接後,您將聽到提示 音,且 LED 指示燈將轉為藍燈恆亮。 » 如果在裝置上找不到 [Philips S1505],請 在重新開機前先按住電源按鈕 2 秒鐘以 關機,或長按 2 秒以進入配對模式。 4 在您的藍牙裝置上播放音訊以開始串流 音樂。 注意事項 提示 • • • • • 喇叭最多可以記憶八組配對的裝置。第九組配對 的裝置將取代掉第一個。 喇叭和藍牙裝置之間的任何障礙物都可能會讓操 作範圍縮小。 要清除配對資訊,請按住 5 秒鐘以上,直到聽 到提示音,且 LED 指示燈閃爍藍燈。 請遠離可能會引起干擾的任何其他電子裝置。 此喇叭和藍牙裝置之間的操作範圍約為 20 米 (66 英尺)。 • 您可以使用藍牙裝置來控制播放。 LED 指示燈(藍燈) 指示燈 快速閃爍 (2Hz) 緩慢閃爍 (1Hz) 藍燈恆亮 藍牙連接狀態 配對中 連接中 已連接 連接裝置 1 按下 2 秒鐘以
5 產品資訊 注意事項 • 產品資訊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放大器 額定輸出功率 頻率響應 2.5W RMS 150Hz-18kHz 噪訊比 > 70 dBA 喇叭 喇叭阻抗 喇叭單體 敏感度 4 ohm 1.5” 全範圍 >80 dB/m/W 藍牙 藍牙版本 藍牙設定檔 V5.0 A2DP V1.3、 AVRCP V1.6 藍牙頻段 2.4GHz ~ 2.48GHz 藍牙範圍 20 m(開放空間) 6 TW 一般資訊 電源供應(透過 Micro USB 插座) 5V、0.5 A 內建鋰聚合物電池 3.7 V,480 mAh 尺寸 — 主機 (寬 x 高 x 深) 重量 — 主機 操作環境 IP 防護等級 64 x 64 x 78mm 0.
6 故障排除 警告 • 切勿拆下本裝置的外殼。 為保持保固有效,切勿嘗試自行維修本系統。 使用本裝置時,如果遭遇問題,請先檢查以下 幾點再請求維修。如果問題仍未解決,請瀏覽 飛利浦網頁 (www. philips.
7 通知 未經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的 明確許可, 而對此裝置所做的任何變更 或改造可能會讓使用者失去操作本裝置的 權利。 方回收點或飛利浦服務中心,讓專業人員 幫您取出充電電池。 請自行了解當地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以及 充電電池的單獨收集系統。請遵守當地法 規,切勿將本產品和充電電池與普通的家 庭垃圾一起棄置。正確棄置舊有產品和充 電電池有助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 負面影響。 合規 注意事項 • TP Vision Europe B.V. 特此聲明,本產品符 合 1999/5/EC 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規 定。您可以在 www.philips.
FCC 聲明 商標通知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的第 15 部分。操作 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 本裝置不會產生 有害干擾,以及 (2) 本裝置必須接受任何可 能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導致意外操作的 干擾。 警告:未經合規負責人明確批准的任何變 更或修改,都有可能讓使用者喪失操作此 裝置的權限。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飛利浦和飛利浦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 商標。 該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 責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該產品的擔保人。 TAS1505_00_TW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