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402 使用者手冊 在以下網址註冊產品並獲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聽力安全 一般資訊 2 2 2 您的藍牙無線耳機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其他裝置 藍牙無線耳機概述 3 入門指南 對耳機充電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4 使用耳機 將耳機重新連接到藍牙裝置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戴上耳機 3 3 3 3 4 4 5 5 5 5 6 5 技術資料 7 6 通知 8 相容性聲明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EMF 相容性 商標 7 常見問題 8 8 8 9 10 繁體中文 1
1 重要安全說明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注意事項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聽力安全 請勿摔落耳機。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清 潔劑。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少 危險 量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中(例如,陽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耳機使用高音量的時間 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大,可收聽音 樂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光、火等)。 更換電池不當可能引發爆炸。請務必使用相同或 等效的電池進行替換。 操作和存放耳機的適當溫度和濕度 使用耳機時,請維持合理的聆聽時間與 請在溫度介於 0ºC (32ºF) 和 45ºC 音量。 (113ºF) 之間(相對濕度最高 90%) 請注意,請勿持續調高音量,因為您的 的環境下操作。 聽力可能逐漸適應而感到麻木。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周 請在溫度介於 -25ºC (-13ºF) 和 圍的聲音。 55ºC (131ºF) 之間(相對濕度最高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
2 您的藍牙 無線耳機 快速入門指南 其他裝置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飛利浦的 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飛利浦提供的 支援藍牙並與該耳機相容的手機或裝置 支援,請在 (例如:筆記型電腦、PDA、藍牙轉接 www.philips.
3 入門指南 1 2 3 請確認耳機已充滿電。 按住 2 秒以開啟耳機。 請確認您已開啟手機並啟動其藍牙 功能。 為電池充電 4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者手冊。 注意事項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先為電池充電 5 小時,以 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使用壽命。 以下範例說明如何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1 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 充電電纜,以免造成任何 損壞。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結束通話,因為連接時會 讓耳機電源關閉。 充電時,您可以正常操作耳機。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如需詳細資訊, 啟動手機的藍牙功能,選擇 Philips SH402。 2 如果出現提示,請輸入耳機密碼 「0000」(4 個零)。若是具備藍 牙 3.
4 使用耳機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開/關 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開啟手機/藍牙裝置。 按住 任務 開啟耳機。 按鈕 操作 按住 2 秒。 按住 3 秒。 關閉耳機。 白色燈號亮 3 秒以開啟耳機。 起然後逐漸 藍燈亮起。 熄滅。 耳機會自動重新連接到最後連接 的手機/藍牙裝置。如果耳機無法 音樂控制 在 13 秒內連接到最後連接的裝 任務 置,則將進入配對模式。 播放或暫停 按鈕 操作 按一次。 音樂 提示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再開啟手機/藍牙裝置或啟 動藍牙功能,則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和手機/ 藍牙裝置。 調整音量。 按一次。 向前一首。 按住 1 秒。 向後一首。 按住 1 秒。 通話控制 任務 注意事項 如果耳機未能在 5 分鐘內連接到任何藍牙裝置, 則將自動關機以節省電池壽命。 接聽/掛斷 按鈕 操作 按一次。 電話。 拒接來電。 按住 1 秒。 重撥上次通話 按兩下 繁體中文 5
在通話中對麥克風 按兩下 靜音/取消靜音。 根據您的頭型調整頭帶。 耳機指示燈的其他狀態 耳機狀態 指示燈 當耳機處於待機模 藍色 LED 每 5 秒 式,或當您正在聆 鐘閃爍一次。 聽音樂時,耳機將 連接至藍牙裝置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 LED 將交替閃爍藍 配對。 燈和白燈。 耳機已開啟但未連 LED 交替閃爍藍燈 接到藍牙裝置。 和白燈,耳機將在 5 分鐘內關閉。 電池電量低。 白色 LED 每 1 分鐘 閃爍 3 次,直到電 源自動關閉。 電池已充滿電力。 9 繁體中文 戴上耳機 燈號熄滅。
5 技術資料 音樂播放時間:20 小時 通話時間:20 小時 待機時間:800 小時 正常的完全充電時間:2 小時 可充電鋰聚合物電池(200 mAh) 支援藍牙 5.0(免持通話設定檔 — HFP), 支援藍牙立體聲(進階音訊分配設定檔 — A2DP; 音訊視訊遙控控制設定檔 — AVRCP) 頻率範圍:2.402-2.
6 通知 相容性聲明 MMD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特此聲明,本 請自行了解當地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以及充電 電池的單獨收集系統。請遵守當地法規,切 勿將本產品和充電電池與普通的家庭垃圾一 起棄置。正確棄置舊有產品和充電電池有助 於避免對環境和人類健康造成負面影響。 產品符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 求和其他相關規定。您可以在 卸下內建的電池 www.p4c.philips.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 然而,我們無法保證在特定安裝中不會發 進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 生干擾。如果此設備確實對電視接收訊號 材料、廢電池和舊有設備棄置的規定。 造成有害干擾(可透過關閉和開啟設備來 商標 判斷),建議使用者可嘗試透過以下一或 多種措施來糾正干擾: 藍牙 重新放置接收天線。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增加裝置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MMD 香港控股 將裝置連接到與接收器不同迴路的插 有限公司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用均已獲得 座上。 許可。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 術人員以尋求幫助。 FCC 輻射暴露聲明: 本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 FCC 輻射暴露限值。發射器不得與 sntGnna 或 transmittGr 共同放置或與其 搭配操作。 合規通知 FCC 合規聲明: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符 改,都有可能讓使用者喪失操作此裝置的 合以下兩個條件: 權限。 1.
如果此設備確實對電視接收訊號造成有害干 射頻暴露合規聲明: 擾(可透過關閉和開啟設備來判斷),建議 使用者可嘗試透過以下一或多種措施來糾正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 干擾: 的 FCC/FCC 輻射暴露限值。本發射 -- 重新調整或擺放接收天線。 -- 增加設備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將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不同迴路的插 座上。 --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 術人員以尋求幫助。 ISED 合規聲明: 本裝置符合加拿大創新、科學及經濟發展部 (Innovation, 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nada) 免許可證 RSS,且 包含免許可證的發射器/接收器。操作須符合 以下兩個條件: 1.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 2.
7 常見問題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 手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者手冊。請選擇透過耳 機收聽音樂。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啟。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電池電量不足,請為耳機充電。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 礙物。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手機配對。 藍牙功能已經停用。開啟耳機之前,請在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 手機上啟用藍牙功能並開啟手機。 或音訊串流根本無法運作。 無法配對。 請確認您的手機不僅支援(單聲道) 請確認耳機處於配對模式。 HFP,還可支援 A2DP(請參閱第 7 頁 請依使用者手冊中所述的步驟(請參閱 上的「技術資料」)。 第 4 頁的「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確認 LED 指示燈交替閃爍藍燈和白燈 我聽到音樂了,但無法透過藍牙裝置控 制音樂(例如,播放/暫停/向前一首/向後 手機找不到耳機。 耳機可能已連接到先前配對的裝置。請關 一首)。 請確認藍牙音訊來源可支援 AVRCP(請 參閱第 7 頁的「技術資料」)。 閉連接的裝置或將其移出連接範圍。 配對
Este equipamento não tem direito à proteção contra interferência prejudicial e não pode causar interferência em sistemas devidamente autorizados. Este produto está homologado pela ANATEL, de acordo com os procedimentos regulamentados pela Resolução 242/2000, e atende aos requisitos técnicas aplicados. Para maiores informações, consulte a site da ANATEL: www.anatel.gov.br Philips 與 Philips 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