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機 2000 系列 TAT2236 使用手冊 請註冊產品,並在以下網址取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聽力安全 一般資訊 2 您的真無線耳機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其他裝置 真無線耳機概述 3 入門指南 為電池充電 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將耳機與另一個藍牙裝置進行配對 4 使用耳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開機/關機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LED 指示燈狀態 語音助理 2 2 2 3 3 3 4 5 5 5 6 7 7 7 7 8 8 5 重設耳機 9 6 技術資料 10 7 通知 符合性聲明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卸下內置電池 EMF 相容性 環境資訊 合規通知 11 11 11 11 12 12 12 8 商標 14 9 常見問題 15 繁體中文 1
1 重要安全 說明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注意事項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聽力安全 請勿摔落耳機。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 清潔劑。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 少量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 危險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下(例如, 陽光、火等)。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時 更換電池不當可能引發爆炸。請務必使用相同 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可收 或等效的電池進行替換。 聽音樂的時間就越短。 將電池丟棄到明火或熱烤爐,或以機械方式擠 壓或切割電池將造成爆炸;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將電池放置在極度高溫的環境下可能會造成爆 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音 炸,或者會洩漏可燃液體或氣體; 將電池放置在極低氣壓的環境下可能會造成爆 量都應合理。 • 炸,或者會洩漏可燃液體或氣體。 請注意,請勿持續調高音量,因為您的 聽力可能逐漸適應而感到麻木。 •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
2 您的真無線 耳機 快速入門指南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飛利浦的 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飛利浦提供的 支援,請在 www.philips.
您的真無線耳機概述 1 2 3 4 5 LED 指示燈(耳機) 多功能按鈕 麥克風 LED 指示燈(充電盒) USB-C 充電插槽 4 繁體中文
3 入門指南 為電池充電 注意事項 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請確保耳機已充滿電力且已關機。 開啟充電盒的上蓋。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將耳機放入充電保護盒中 並為電池充電 2 小時,以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 使用壽命。 請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C 充電電纜,以免造成任 何損壞。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結束通話,因為連接耳機 進行充電將讓耳機關機。 充電 將 USB 電纜的一端連接到充電盒,另一端 連接到電源。 • • 充電盒將開始充電。 前面板上的 LED 指示燈可用來驗證充 兩個耳機上的 LED 將交替閃爍白 電程序。 燈與藍燈。 當充電盒充滿電後,指示燈熄滅。 現在,耳機處於配對模式,可以與 藍牙裝置(例如,手機)配對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請參閱您藍牙 裝置的使用手冊。 注意事項 提示 開機後,如果耳機找不到先前連接的任何藍牙裝 置,則將自動切換到配對模式。 充電盒可當成攜帶式備用電池使用,並用於為耳機 充電。當充電盒完全充電後,它可以為耳機提供 2 次完整的充電。 通常,使用 USB 電纜充滿電需要 2 小時(對於耳 機或充電
以下範例展示如何將您的耳機與藍牙 裝置配對。 將耳機與另一個藍牙裝置進 行配對 請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並 如果您有另一個要與其耳機配對的藍牙裝 選擇 Philips TAT2236。 置,請確認先關閉其他先前配對過,或已 連接的裝置的藍牙功能。 如果出現提示,請輸入耳機密碼 同時按住左/右側 5 秒鐘左右,並將聽筒放 「0000」(4 個零)。針對具備 在耳朵上,待聽到配對語音提示後鬆開。 藍牙 3.
4 使用耳機 開機/關機 任務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多功能按鈕 操作 開啟充電盒 開啟耳機 上蓋 關閉耳機 將耳機放回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充電盒並闔 開啟充電盒的上蓋。 上上蓋 藍色 LED 閃爍。 耳機將搜尋最後連接的藍牙裝置, 並自動重新連接。如果無法使用最 後連接的裝置,則耳機將進入配對 模式。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音樂控制 提示 此耳機無法同時連接到多部裝置。如果您有兩部已 配對的藍牙裝置,請僅開啟您所要連接的裝置的藍 牙功能。 如果在開啟耳機後再開啟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則 任務 播放或暫停 多功能按鈕 操作 右/左耳機 單次點按 右/左耳機 點按三次 音樂 向前一首 必須先進入裝置的藍牙功能表,再以手動方式將耳 機連接到裝置。 調整音量 +/- 透過手機 控制 注意事項 如果耳機未能在 5 分鐘內連接到任何藍牙裝置, 它將自動關閉以節省電池壽命。 在某些藍牙裝置中,可能無法自動連接。在這種情 況下,您必須進入裝置的藍牙功能表,然後以手動 方式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繁體中文 7
通話控制 充電盒電池電量 指示燈 多功能按鈕 操作 任務 接聽 右/左耳機 單次點按 掛斷電話 右/左耳機 按住 在三方通話期 右/左耳機 琥珀色 白色 點按三次 間切換通話 LED 熄滅 LED 指示燈狀態 藍牙裝置上的電池 LED 指示燈 耳機狀態 指示燈 連接到耳機後,將在藍牙裝置上顯示電池 耳機已連接到藍牙 藍色 LED 閃爍 指示燈(請參閱手機的操作)。 裝置。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 藍色與白色 LED 交 配對 替閃爍 耳機已開啟但未連接 白色 LED 每 1 秒閃 到藍牙裝置 爍一次(3 分鐘後自 動熄滅) 電池電量低 藍色 LED 每 5 秒閃 (耳機) 爍2次 語音助理 表示電池已充滿電 LED 將熄滅 任務 按鈕 操作 觸發語音 右/左耳機 按住 2 秒 (充電盒)。 (Siri/Google) 助理 8 繁體中文
5 重設耳機 如果遭遇任何配對或連接問題,您可依以 下步驟將耳機重設為出廠設定。 在您的藍牙裝置上,進入藍牙功能表並從裝 置清單中移除 Philips TAT2236。 關閉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在兩個耳機上按一次,然後按住 5 秒鐘。 藍色 LED 指示燈停止閃爍後,將耳機放回 充電盒並闔上蓋子。 請依「使用耳機 — 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中的步驟進行操作。 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選擇 Philips TAT2236。 繁體中文 9
6 技術資料 音樂播放時間:6 小時 通話時間:6 小時 待機時間:200 小時 充電時間:2 小時 鋰離子電池,每一個耳機 50 mAh, 鋰離子電池,充電盒 410 mAh 藍牙版本:5.0 相容的藍牙設定檔: • HSP(免持通話設定檔)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可支援的音訊編碼器:SBC 頻率範圍:2.402-2.
7 通知 符合性聲明 MMD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特此聲明,本產品 符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 關規定。您可以在 www.p4c.philips.
EMF 相容性 本產品符合有關電磁暴露的各項適用標準和 法規。 此裝置會產生、使用並輻射無線電能量。若 不依照使用手冊進行安裝和使用,可能會對 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 然而,我們無法保證在特定安裝中不會發生 干擾。如果此裝置確實對電視接收訊號造成 環境資訊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 使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箱 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和聚乙烯(袋 子,泡棉保護板)。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 進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 材料、廢電池和舊有設備棄置的規定。 有害干擾(可透過關閉和開啟裝置來判斷), 建議使用者可嘗試透過以下一或多種措施來 糾正干擾: • 重新調整或擺放接收天線。 • 增加裝置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將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不同迴路的插 座上。 •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 術人員以尋求協助。 FCC 輻射暴露聲明: 合規通知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符 FCC 輻射暴露限值。 合以下兩個條件: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 1.
CAN ICES-3(B)/NMB-3(B) IC 輻射暴露聲明: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加拿 大輻射暴露限值。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 一起或一起使用。 繁體中文 13
8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MMD 香港控股有 限公司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用均已獲得許可。 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是其各自所有權人的商標 和商品名稱。 Siri 「Siri」是 Apple Inc.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 地區的商標。 Google Google 和 Google Play 是 Google LLC.
9 常見問題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手 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選擇透過耳機收聽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啟。 音樂。 電池電量不足。請對耳機充電。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 藍牙功能已被停用。在開啟耳機之前,請在藍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裝 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礙物。 牙裝置上啟用藍牙功能並開啟藍牙裝置。 • 無法配對。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或音 • 將兩個耳機都放入充電盒中。 訊串流根本無法運作時。 • 請確認已經停用任何先前連接過的藍牙裝 請確認您的手機不僅能支援(單聲道) 置的藍牙功能。 HSP/HFP,且還支援 A2DP 並可相容於 在您的藍牙裝置上,從藍牙清單中刪除 BT4.
飛利浦和飛利浦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商標。 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責 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 UM_TAT2236_00_ZH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