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機 3000 系列 TAT3508 使用手冊 請於以下網址註冊您的產品並獲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2 您的真無線耳機 3 3 入門指南 5 4 使用耳機 8 聽力安全 一般資訊 包裝盒內物品 其他裝置 您的真無線耳機概述 為電池充電 配戴方式 應用程式下載 首次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將耳機與另一個藍牙裝置進行配對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控制 ANC(主動降噪) 開機/關機 管理您的音樂和通話 語音助理 耳機 LED 指示燈狀態 充電盒 LED 指示燈狀態 2 2 3 3 4 5 6 6 6 7 8 8 9 9 9 9 10 5 重設耳機 11 6 技術資料 11 7 通知 12 8 商標 15 9 常見問題 16 符合性聲明 處置舊產品和電池 取出內建的電池 EMF 相容性 環境資訊 合規通知 12 12 12 13 13 13
1 重要安全說明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注意事項 聽力安全 危險 為避免聽力受損 ,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時 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可安 全收聽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使用時間和音量都應合理。 • 請注意,聽力逐漸適應後,請勿持續調 高音量。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周 圍的聲音。 •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外小 心或暫停使用本產品。 • 耳機的聲壓過高會導致聽力喪失。 • 不建議在開車時雙耳使用耳機,這在某 些地方可能是非法的。 • 為了您的安全,請避免在交通途中或其 他可能發生危險的環境中因音樂或通話 而分心。 2 ZH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請勿摔落耳機。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請參閱特定產品的 IP 等 級)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在連接器或插座濕潤時為耳機充電。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清潔 劑。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少量 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下(例如,陽 光、火等)。 更換電池不
2 您的真無線耳 機 快速入門指南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 Philips 的 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 Philips 提供支 援,請在 www.philips.
您的真無線耳機概述 1 2 3 4 5 1 多功能觸控 (MFT) 2 LED 指示燈(耳機) 3 Bluetooth 配對按鈕 4 LED 指示燈(電池狀態或充電狀態) 5 USB-C 充電插槽 4 ZH
3 入門指南 耳機 將耳機放回充電盒。 為電池充電 • 耳機開始充電,白色 LED 指示燈亮起 • 當耳機充滿電後,白色指示燈將熄滅 附註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將耳機放入充電保護盒中 並為電池充電 2 小時,以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 使用壽命。 請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C 充電纜線,以免造成任 何損壞。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結束通話。連接耳機進行 充電將讓耳機關機。 如果長時間沒有使用耳機,可充電電池將開始流 失電量。為了避免流失電量,請至少每三個月為 電池充電一次。 提示 通常,使用 USB 纜線充滿電需要 2 小時(對於 耳機或充電盒)。 充電盒 將 USB-C 纜線的一端插入充電盒,另一端 連接到電源。 提示 充電盒可當成攜帶式備用電池使用,並用於為耳機 充電。當充電盒充滿電後,它可以為耳機提供 2 次 完整的充電。 5 ZH
配戴方式 應用程式下載 選取合適的耳塞以獲得最佳貼合度 掃描二維條碼/按下「下載」按鈕或在 Apple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搜尋 「Philips Headphones」以下載應用程 式。 緊密、牢固的貼合將提供最佳的音質和噪音 隔離。 1 2 測試哪個耳塞為您提供最佳的聲音和佩 戴舒適度。 提供 3 種尺寸的可更換耳塞套:大號、 中號和小號。 L M S Philips Headphones 應用程式讓您掌控 正在聆聽的音樂。您可以客製化聲音,讓 您的音樂和通話始終最適合您的需求。 首次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插入耳機 1 2 區分左右耳機。 將耳機插入耳朵並輕輕扭動,直到牢固 貼合為止。 1 2 請確保耳機已充滿電且已關機。 打開充電盒的蓋子,耳機將處於配對模 式且可連接。 兩耳機上的 LED 指示燈都交替閃爍 白色和藍色 現在,耳機處於配對模式,可以與 藍牙裝置(例如, 手機)配對。 6 ZH
3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4 將耳機與您的藍牙裝置進行配對。請參 閱您藍牙裝置的使用手冊。 附註 開機後,如果耳機找不到先前連接的任何藍牙裝 置,請切換到配對模式(在兩耳機都在裡面且充電 盒蓋子打開的情況下按住充電盒上的按鈕 3 秒鐘)。 將耳機與另一個藍牙裝置配 對 如果您想將另一藍牙裝置與耳機配對,只需 將兩者設於配對模式,(在兩耳機都在裡面 且充電盒蓋子打開的情況下按住 充電盒上的 按鈕 3 秒鐘),然後按照正常配對探索第二 裝置。 以下範例展示如何將您的耳機與藍牙 裝置配對。 1 2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並選擇 Philips TAT3508。 如果出現提示,請輸入耳機密碼 「0000」(4 個 零)。針對具備藍牙 3.
4 使用耳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1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2 開啟充電盒的蓋子。 控制 ANC (主動降噪) 啟用 透過按兩下左耳機可以切換不同的 ANC 模 式。 • ANC 功能會在將耳機放入耳朵時自動 啟用。 • 觸碰兩下 MFT 將關閉 ANC 功能。 • 再觸碰兩下 MFT將變為感知模式。 藍色 LED 指示燈閃爍。 耳機將搜尋最後連接的藍牙裝置, 並自動重新連接。如果最後連接的 裝置無法使用,耳機將搜尋並重新 連接到倒數第二個連接的裝置。 感知模式 ANC 開啟 提示 ANC 關閉 如果在開啟耳機後再開啟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則 必須先進入裝置的藍牙功能表,再以手動方式將耳 機連接到裝置。 附註 在某些藍牙裝置中,可能無法自動連接。在這種情 況下,您必須進入裝置的藍牙功能表,然後以手動 方式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8 ZH 任務 MFT 操作 ANC 開啟 左耳機 點按兩下 感知模式 左耳機 點按兩下 ANC 關閉 左耳機 點按兩下 快速感知 左耳機 嗶聲後繼續 觸碰
語音助理 開機/關機 任務 MFT 操作 開啟耳機 將耳機從充 電盒取出即 可開啟電源 關閉耳機 將耳機放回充 電盒即可關閉 電源 任務 按鈕 操作 觸發語音 右耳機 ( Siri/Google) 助理 嗶聲後繼續 觸碰 停止語音助理 點按一下 右耳機 管理您的音樂和通話 耳機 LED 指示燈狀態 音樂控制 耳機狀態 指示燈 耳機已連接到藍牙 裝置 白色 LED 指示燈閃 爍一次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 配對 藍色與白色 LED 指 示燈交替閃爍 耳機已開機但未連 接到藍牙裝置 白色 LED 指示燈每 秒閃爍一次( 3 分鐘 後自動關閉) 電池電量低 (耳機) 白色 LED 指示燈每 5 秒閃爍 3 次。 電池已充滿電 (充電盒) 請參閱充電盒 LED 指示燈 任務 MFT 操作 播放或暫停 音樂 下一首曲目 右耳機 點按兩下 右耳機 點按三下 上一首曲目 左耳機 點按三下 調整音量 + 右耳機 點按一下然 後長按 調整音量 - 左耳機 點按一下然 後長按 通話控制 操作 任務 MFT 接聽電話/ 掛斷電話 右/
充電盒 LED 指示燈狀態 充電時 指示燈 電池低電量 琥珀色 LED 指示燈 亮起 電池電量相對充足 白色 LED 指示燈 亮起 使用中且蓋子打開 指示燈 電池低電量 白色 LED 指示燈緩 慢閃爍 4 個週期 電池電量相對充足 指示燈熄滅 10 ZH
5 重設耳機 如果您遭遇任何配對或連接問題,您可依以 下步驟將耳機重設為出廠設定。 1 在您的藍牙裝置上,進入藍牙功能表並 從裝置清單中移除 Philips TAT3508。 2 關閉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3 將耳機放回充電盒並打開蓋子。 4 按兩次充電盒上的按鈕。 5 請依「使用耳機 —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 藍牙裝置」中的步驟進行操作。 6 將耳機與您的藍牙裝置配對,請選擇 Philips TAT3508。 如果耳機沒有回應,您可按照以下步驟重 設耳機的硬體。 6 技術資料 音樂播放時間(ANC 開啟): 7 + 14 小時 音樂播放時間(ANC 關閉): 9 + 18 小時 待命時間:200 小時 充電時間:2小時 每支耳機的鋰離子電池 55 mAh,充電 盒的鋰離子電池400 mAh 藍牙版本:5.3 相容藍牙設定檔: • HFP(免持通話設定檔)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 TMAP(電話和媒體音訊設定檔) 可支援的音訊編碼器:LC3, SBC 頻率範圍:2.402-2.
7 通知 符合性聲明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 聲明,本產品符合 RED Directive 2014/53/EU 和 UK 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s SI 2017 No 1206 指令的基本 要求和其他相關規定。您可以在 www.philips.
EMF 相容性 本產品符合有關電磁暴露的各項適用標準 和法規。 然而,我們無法保證在特定安裝中不會發生 干擾。如果此裝置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 訊號造成有害干擾(可透過關閉和開啟裝置 來判斷),建議使用者可嘗試透過以下一或 多種措施來糾正干擾: • 環境資訊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使 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箱 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和聚乙烯(袋 子,泡棉保護板)。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進 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材 料、 廢電池和舊有裝置棄置的規定。 合規通知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 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並且 2.
L’émetteur/récepteur exempt de licence contenu dans le présent appareil est conforme aux CNR d’Innovation, Sciences et Développement économique Canada applicables aux appareils radio exempts de licence. L’exploitation est autorisée aux deux conditions suivantes : (1) L’appareil ne doit pas produire de brouillage; (2) L’appareil doit accepter tout brouillage radioélectrique subi, même si le brouillage est susceptible d’en compromettre le fonctionnement.
8 商標 藍牙 Bluetooth®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對此類標記的任 何使用均已獲得許可。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 歸其各自擁有者所有。 Siri 「Siri」是 Apple Inc.
9 常見問題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啟。 電池電量不足。請對耳機充電。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藍牙功能已被停用。在開啟耳機之前,請 在藍牙裝置上啟用藍牙功能並開啟藍牙裝 置。 無法配對。 • 將兩個耳機都放入充電盒中。 • 請確認已經停用任何先前連接過的藍牙 裝置的藍牙功能。 • 在您的藍牙裝置上,從藍牙清單中刪除 「Philips TAT3508」。 • 將耳機配對(請參閱第 6 頁上的「首次 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藍牙裝置找不到耳機。 • 耳機可能已連接到先前配對的裝置。請 關閉連接的裝置或將其移出連接範圍。 • 配對可能已經重設,或者耳機先前已與 其他裝置配對。請依使用手冊所述,再 次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請參閱第 6 頁上的「首次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 對」)。 16 ZH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手 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選擇透過耳機收聽 音樂。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 礙物。 • 對耳機充電。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或 音訊串流根本無法
2023 ©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保留所有權利。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Philips 和 Philips 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商標。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責 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 所有其他公司與產品名稱可能是其各自相關 的公司的商標。 UM_TAT3508_00_ZH_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