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機 8000 系列 TAT8506 使用手冊 請註冊產品,並在以下網址取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聽力安全 一般資訊 2 2 2 您的真無線耳機 包裝盒內有哪些內容物 其他裝置 您的真無線耳機概述 3 入門指南 為電池充電 配戴方式 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將耳機與另一個藍牙裝置進行配對 4 使用耳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控制 ANC(主動式噪音消除) 開機/關機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語音助理 使用語音助理功能(透過 Google 應用程式) 耳機/充電盒 LED 指示燈狀態 3 3 3 4 5 5 6 6 7 8 8 8 9 9 9 9 10 5 重設耳機 11 6 技術資料 11 7 通知 12 符合性聲明 棄置舊有產品和電池 卸下內置電池 EMF 相容性 環境資訊 合規通知 12 12 12 13 13 13 8 商標 15 9 常見問題 16
1 重要安全說明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注意事項 聽力安全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請勿摔落耳機。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請參閱特定產品的 IP 額定)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連接器或插槽潮濕時,請勿對耳機充電。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清 潔劑。 危險 如果需要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 用少量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來清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時 潔本產品)。 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可安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下(例如,陽 全收聽音樂的時間就越短。 光、火等)。 更換電池不當可能引發爆炸。請務必使用相同或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等效的電池進行替換。 要達到特定的 IP 額定,就必須關閉充電插槽蓋。 請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 將電池丟棄到明火或熱烤爐,或以機械方式擠壓 音量都應合理。 • 或切割電池將造成爆炸。 請注意,請勿持續調高音量,因為您的 將電池放置在極度高溫的環境下可能會造成爆炸, 或者會洩漏可燃液
2 您的真無線 耳機 USB-C 充電電纜(僅供充電使用)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飛利浦的 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飛利浦提供的 支援,請在 www.philips.
您的真無線耳機概述 多功能按鈕 (MFT) LED 指示燈(藍牙配對與出廠重設) LED 指示燈(耳機) 藍牙配對按鈕 LED 指示燈(電池狀態或充電狀態) USB-C 充電插槽 4 TW
3 入門指南 為電池充電 注意事項 提示 使用耳機前,請將耳機放入充電盒中並為電池充 通常,使用 USB 電纜充滿電需要 2 小時(對於耳 電 2 小時,以達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使用壽命。 機或充電盒)。 請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C 充電電纜,以免造成 任何損壞。 請先結束通話後再充電,因為連接耳機到充電器 時會關閉耳機電源。 無線充電 (無線充電器未附) 充電盒有內建無線充電線圈。您可以使用無線 充電器來為電池充電,或者將另一部裝置當成 充電盒 無線充電器使用。 請將 USB-C 電纜的一端連接到充電盒,另 注意事項 一端連接到電源。 無線充電注意事項 若充電盒與無線充電器之間有導電物體時(例如, 金屬物件或磁鐵),請勿將充電盒放置在無線充電 器上。 充電盒應遠離高溫與水源。充電時,充電盒可能會 變溫。此為正常現象。 使用無線充電器為電池充電。 提示 • 將耳機放在充電盒中 • 闔上充電盒上蓋 可將充電盒當成可為耳機充電的攜帶式備份電池。 • 將充電盒放置在無線充電器的中心 當充電盒完全充滿電後,它可以為耳機提供 3 次完 • 完全充
配戴方式 首次配對耳機與藍牙裝置 請選擇合適的耳塞以獲得最佳的配戴效果 請確認耳機已充滿電力且已關機。 穩固、牢靠的配戴可確保獲得最佳音質與噪 音消除效果。 開啟充電盒的上蓋。按住配對按鈕約 請測試哪一種耳塞能為您提供最佳的 3 秒。 音效與配戴舒適性。 共提供 2 個 Comply™ 發泡耳塞,以 及 5 個不同尺寸的矽膠耳塞;特大、 大、中、小與特小。 Comply™ 發泡 特大 大 中x2 小 特小 03” 耳機上的兩個 LED 將交替閃爍白 燈與藍燈 插入耳機 檢查耳機的左、右方向。 現在,耳機處於配對模式,可以與 藍牙裝置(例如,手機)進行配對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將耳機插入耳朵,然後輕輕旋轉直到 穩固。 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請參閱您藍牙 裝置的使用手冊。 注意事項 開機後,如果耳機找不到先前連接的任何藍牙裝 置,則將自動切換到配對模式。 6 TW
以下範例展示如何將您的耳機與藍牙裝置 配對。 將耳機與另一個藍牙裝置進 行配對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並選擇 Philips TAT8506。 如果您想要將耳機與另一部藍牙裝置配對, 請使其進入配對模式(耳機在充電盒內,且 如果出現提示,請輸入耳機密碼 上蓋開啟時按下按鈕 3 秒),然後依正常配 「0000」(4 個零)。針對具備藍 對方式探查第二部裝置。 牙 3.
4 使用耳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開啟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開啟充電盒上蓋。 藍色 LED 閃爍。 耳機將搜尋最後連接的藍牙裝置, 並自動重新連接。如果最後連接的 控制 ANC(主動式噪音 消除) 啟用 ANC 可點按右耳機兩次來切換不同的 ANC 模式。 • 在耳朵放入耳機後,將自動啟動 ANC 功能 • 點按 MFT 按鈕兩次,耳機將變更為感 知模式 • 再次點按 MFT 按鈕兩次即可關閉 ANC 功能 裝置不可用,耳機將搜尋並重新連 接到倒數第二個裝置。 感知模式 ANC 關閉 提示 ANC 開啟 如果先將耳機開機,再開啟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則必須先進入裝置的藍牙功能表,再以手動方式將 提示 耳機連接到裝置。 移除耳機後將自動啟動睡眠模式。當您放回耳機後, 它們將返回作用中模式。 注意事項 如果耳機未能在 3 分鐘內連接到任何藍牙裝置,它 將自動關機以節省電池壽命。 在某些藍牙裝置中,可能無法自動連接。在這種情 況下,您必須進入裝置的藍牙功能表,然後以手動 方式將耳機連接到藍牙裝置。 完成藍牙連線後,若在 60 分鐘內未收到音樂/電話 的訊號
語音助理 開機/關機 任務 MFT 操作 開啟耳機 將耳機從充電 盒取出以開機 關閉耳機 將耳機放回充 電盒以關機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任務 按鈕 操作 觸發語音助理 (Siri/Google) 左耳機 按住 2 秒 停止語音助理 左耳機 單次點按 使用語音助理功能(透過 Google 應用程式) 使用此功能前,請先在您的 Android 智慧 型手機上安裝 Google 應用程式。 音樂控制 注意事項 任務 MFT 操作 播放或暫停 音樂 右耳機 按住 1 秒 可能需要最新版本的應用程式。 下一首 右耳機 點按三次 瀏覽 Google Play 商店網站。 如需有關 Google 應用程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操 作說明或 Android 智慧型手機的支援網站,或者 依 Android 智慧型手機的規格而定,可能無法從 調整音量 +/- 透過手機控制 通話控制 耳機啟動 Google 應用程式。 任務 多功能 按鈕 操作 任務 MFT 操作 接聽/在通話 中切換來電者 右耳機 點按兩次 觸發 Google 語音
耳機 LED 指示燈狀態 充電盒 LED 指示燈狀態 耳機狀態 指示燈 充電時 指示燈 耳機已連接到藍牙 裝置 白色 LED 每 5 秒 閃爍一次 電池電量低 琥珀色 LED 燈號 亮起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 配對 LED 交替閃爍藍 燈和白燈 電池電量相對充足 白色 LED 燈號亮起 耳機已開機但尚未 連接到藍牙裝置 白色 LED 每 1 秒閃 爍一次(3 分鐘後 自動熄滅) 使用中且上蓋已 開啟 指示燈 電池電量低 琥珀色燈號緩慢閃 爍 4 次週期 電池電量相對充足 熄滅 表示電池電量低 (耳機) 藍色 LED 每 5 秒閃 爍兩次 表示電池已充滿電 (充電盒) 請參閱充電盒 LED 指示燈狀態 10 TW
5 重設耳機 6 技術資料 如果遭遇任何配對或連接問題,您可依以下 音樂播放時間(ANC 開啟):8 + 24 小時 步驟將耳機重設為出廠預設設定。 音樂播放時間(ANC 關閉):9 + 27 小時 待機時間 : 200 小時 在您的藍牙裝置上,進入藍牙功能表並 充電時間:2 小時 從裝置清單中移除 Philips TAT8506。 鋰離子電池,每一個耳機 55 mAh,鋰離 子電池,充電盒 600 mAh 關閉您藍牙裝置的藍牙功能。 藍牙版本:5.2 相容的藍牙設定檔: 將耳機放入充電盒並開啟上蓋。 按下充電盒上的按鈕兩次。 • HFP(免持通話)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支援的音訊編碼器:LDAC、AAC、SBC 請依「使用耳機 — 將耳機連接到藍牙 頻率範圍:2.402-2.
7 通知 取出內建的電池 符合性聲明 如果您所在的國家/地區沒有設立一套電子產 MMD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特此聲明,本產品 符合 2014/53/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 關規定。您可以在 www.p4c.philips.
EMF 相容性 然而,我們無法保證在特定安裝中不會發 本產品符合有關電磁暴露的各項適用標準 造成有害干擾(可透過關閉和開啟裝置來 和法規。 判斷),建議使用者可嘗試透過以下一或 生干擾。如果此裝置確實對電視接收訊號 多種措施來糾正干擾: 環境資訊 重新調整或擺放接收天線 增加設備和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 設備連接到與接收器不同迴路的插座 使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箱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 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物)和聚乙烯 人員以尋求協助 (袋子,泡棉保護板)。 FCC 輻射暴露聲明: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 FCC 進行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 輻射暴露限值。 材料、廢電池和舊有設備棄置的規定。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 一起或一起使用。 合規通知 注意事項:使用者須注意,未經合規負責人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符 明確批准的任何變更或修改,都有可能讓使 合以下兩個條件: 用者喪失操作此裝置的權限。
CAN ICES-3(B)/NMB-3(B) IC 輻射暴露聲明: 此設備符合針對不受控制的環境制訂的加拿 大輻射暴露限值。 此發射器不得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 一起或一起使用。 14 TW
8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MMD 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用均已獲得許 可。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是其各自所有權人 的商標和商品名稱。 Siri 「Siri」是 Apple Inc. 在美國和其他國家/ 地區的商標。 Google Google 和 Google Play 是 Google LLC.
9 常見問題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手 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選擇透過耳機收聽 音樂。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機。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電池電量不足。請為耳機充電。 •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 礙物。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藍牙功能已經停用。在開啟耳機之前,請在 • 為耳機充電。 藍牙裝置上啟用藍牙功能並開啟藍牙裝置。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或 無法配對。 音訊串流根本無法運作時。 • 將兩個耳機都放入充電盒中。 請確認您的手機不僅能支援(單聲道) • 請確認已經停用任何先前連接過的藍牙 HSP/HFP,且還支援 A2DP 並可相容於 裝置的藍牙功能。 BT4.
2021 ©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規格如 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飛利浦和飛利浦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商標。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責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所有其他公司與產品名 稱可能是其各自相關的公司的商標。 UM_TAT8506_00_TW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