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Manual

「具顯示面板之3C 產品」商品標示「警語及注意事項」之內容與方式,說明如下:
1.警語(於產品本體、說明書及外包裝標示):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2.注意事項(於產品說明書及外包裝標示)
(1) 使用30 分鐘請休息10 分鐘。
(2) 2 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 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1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