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更改記錄模式如果已經選擇了[靜態與動態]功能表1-4步與選擇[模式]功能
表時相同
5. 顯示上次剛剛使用過的記錄模式
6. 按相機背面的M(模式),記錄模式將更改爲動態影像模式
7. 再次按M(模式),將選擇[模式設定]功能表中選定的靜態影像模式
M(模式)
[自動模式]
[動態影像模式]
變更記錄模式
可按相機背面的M(模式)[模式][模式設定]功能表,選擇所需的工作模式
用的相機模式包括自動程式動態影像拍攝環境(夜景人像風景夕陽
背光焰火海灘與雪景)
選擇[模式]功能表
1. 插入電池(8)
2. 插入記憶卡(8)本相機有24MB的內部記憶體,無需再插入記憶卡
倘若未插入記憶卡,則影像將存儲在內部記憶體中
倘若記憶卡已經插入,則影像將存儲在記憶卡上
3. 關閉電池室蓋
4. 按電源鍵開啓相機
5. 按功能表鍵,將顯示一個功能表
6. 使用左右鍵選擇[模式]功能表
7. 按上下鍵選擇[靜態與動態] [全部]子功能表
- [靜態與動態][模式設定]功能表中已選擇靜
態影像模式,亦可選擇動態影像模
有關使用[模式設定]功能表的詳盡資訊,請參閱第14
- [全部]可選擇自動程式動態影像與拍攝環境模式
8. 按功能表鍵,功能表將消失
靜態與動態
全部
模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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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3 16:43:04 +0900C M Y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