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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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記錄模式
您可以利用相機背面的M(模式)鍵和[模式][模式設定]功能表選擇所需的工作模
可用的相機模式包括自動程式動態影像拍攝環境(夜景人像兒童
文字翻拍近距夕陽破曉背光煙火海灘與雪景)
選擇[模式]功能表
1. 插入電池(9)
2. 插入記憶卡(9)本相機有23MB的內部記憶體,您無需再插入記憶卡如果
沒有插入記憶卡,影像將存儲在內部記憶體中如果記憶卡已經插入,影像將存
儲在記憶卡上
3. 關閉電池室蓋
4. 按電源鍵打開相機電源
5. 按功能表鍵,顯示一個功能表
6. 使用左/右鍵選擇[模式]功能表
7. 按上下鍵選擇[靜態&動態][全部]子功能表
- [靜態與動態][模式設定]功能表中選擇了靜
態影像模式,也可以選擇動態影
像模式有關如何使用
[模式設定]功能表的更多資訊請參閱第51
- [全部]可以選擇自動程式動態影像和拍攝環境模式
- [自定]可以選擇[模式設定]功能表中設定的模式
8. 按功能表鍵,功能表將消失
模式
靜態與動態
全部
更改記錄模式如果已經選擇了[靜態與動態]功能表
1-4步與選擇[模式]功能表時相同
5. 顯示上次剛剛使用過的記錄模式
6. 按相機背面的M(模式),記錄模式將更改爲動態影像模式
7. 再次按M(模式),將選擇[模式設定]功能表中選定的靜態影像模式
M(模式)
[自動模式]
[動態影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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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6 23:28:28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