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24
M(模式)鍵
● 如何使用模式鍵:如果已經選擇了[全部]子功能表和自動模式
[按右鍵]
[按左/右鍵]
[自動模式]
[模式選擇功能表]
[動態影像模式]
[拍攝環境模式]
夜景
短片
自動
Confirm:Mode/Ok
Confirm:Mode/Ok
Confirm:Mode/Ok
[按上鍵]
[按模式鍵]
[程式模式]
程式
Confirm:Mode/Ok
[選擇一種拍攝環境模式]
人像
Confirm:Mode/Ok
[按左鍵]
E(效果)鍵
■ 利用此鍵,可以爲影像添加特殊效果。
■ 靜態影像模式:您可選擇顔色、焦距、相片合成和相片框架功能表。
動態影像模式:您可選擇顔色及穩定器功能表。
■在「記錄」模式下可使用之效果(O:可選;X:不可選)。
※ 在語音紀錄模式和某些拍攝環境模式(夜景、文字翻拍、夕陽、破曉、背光、煙火和
海灘與雪景)中,此鍵不起作用。選擇一種特殊效果之後,原來設定的其他特殊效果
功能將被自動取消。
■ 即使相機關閉,特效設置仍將保存不變。若要取消特效,則在顔色功能表中選擇
( )子功能表並在其他特效功能表中選擇()子功能表。
O O O O O O O
X X O X X X X
X X O X X X X
X X O X X X X
O X X X X X X
user2.local #L60_ch_11_v08.layout:24 P
2006-05-26 23:29:44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