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138
無線網
>
透過電子郵件傳送相片或影
3
觸碰收件者對話方塊,輸入電子郵件地址,然後觸碰
•
若要使用先前收件者清單中的地址,觸碰
地址。
•
觸碰
以新增其他收件者。最多可以輸入
30
個收件者。
•
觸碰
以從清單中刪除地址。
4
觸碰下一步
5
選擇要傳送的檔案。
•
最多可以選擇
20
個檔案。總大小必須小於
7 MB
6
觸碰下一步
7
選擇「說點兒什麼吧:」對話方塊,輸入您的注解,然後
觸碰
8
觸碰傳送
•
相機會傳送電子郵件。
•
即使相片好像已傳輸成功,如果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帳戶有誤,也可能導致
相片被拒絕或被識別為垃圾郵件。
•
若沒有可用的網路連接或您的電子郵件帳號不正確,可能無法傳送相片。
•
如果檔案大小超過限制,則無法傳送電子郵件。可傳送的最大相片解析度
2M
,可上傳的影片長度最長為使用
錄製的影片。如果所選相片解
析度高於
2M
,相片將自動調整為較低的解析度。
•
若因為防火牆或使用者認證設定而無法傳送電子郵件,請聯絡您的網路管
理員或網路服務供應商。
•
若相機記憶體中無檔案,則無法使用本功能。
•
還可觸碰
共用
(Wi-Fi)
電子郵件,在播放模式中傳送電子
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