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手册

扩展功能
42
录制短片
最长可录制
20
分钟短片。
短片将另存为
H.264 (MPEG-4.AVC)
文件。
H.264 (MPEG-4 part10/AVC)
是由
ISO/IEC
ITU-T
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一种高压缩视频格式。
某些存储卡可能不支持高清晰录像。
在这种情况下,请设置较低的分辨率。
(请参阅第
47
页)
当启用了光学图像稳定功能时,可能会在录制短片时同时录下
OIS
操作音。
如果在录像时使用变焦功能
,
则可能会录下变焦声音。
按[
4
m
]切换到“拍摄”模式。
根据需要设置其他选项。
5
(有关选项,请参阅“拍摄选项”。)
6
(
录制
)
开始录制。
再按
7
(
录制
)
一次停止录制。
您无需旋转模式旋钮到
v
录制短片。按
(录制)可在任何模
式时开始录制短片。
录制短片时按[
快门],会拍摄并保存当前屏幕的场景。保存的照
片与短片具有相同的分辨率。
在“拍摄”模式中,按下
[
1
m
]
选择
2
V
帧频
帧频(每秒帧数)。
帧数增加时,动作显得更自然,但文件将会增大。
选择
3
声音
一个声音选项。
选项 说明
录制无声短片。
录制有声短片。
变焦静音
变焦时
,
录制无声视频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