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功能表的功能
訊息
(功能表
5
)
55
•
取消
:
返回上一層。
3.
在您完成時,按
<
選項
>
然後選擇
儲存並發送
或
僅發
送
。
4.
輸入對方的電話號碼。
要將訊息傳送給多位收件者,請按
[
向下
]
鍵並在其他目
的地欄內填入對方的電話號碼。
5.
按
[]
傳送訊息。
多媒體訊息
(功能表
5.1.2
)
多媒體訊息
(MMS)
可將內容結合了文字、圖像、影片以及
聲音的資訊,由手機傳達至手機或由手機傳至電子郵件。
1.
選擇
標題
列輸入訊息標題。
2.
選擇
圖片及影片
或
聲音
欄,然後加入圖像、影片或聲音
檔案。
3.
選擇訊息列輸入訊息文字。
4.
按
<
選項
>
以進入下列選項:
•
加入
:新增標題或文字至您的訊息中。
•
編輯
:編輯您訊息的標題或文字。
•
加入圖像
/
影片
/
鈴聲
:新增相片、影片或鈴聲至訊
息中。依檔案類型或
DRM(
數位版權管理
)
系統而
定,某些檔案可能無法接受傳遞。
•
更改圖像
/
影片
/
鈴聲
:變更附加項目。
•
預覽
:顯示您已建立的訊息。
•
發送
:傳送訊息。
•
儲存到
:將訊息儲存到
草稿匣
中或您建立的其中一
個資料匣裏。
•
增加頁面
:附加頁面。在訊息畫面上按
[
向左
]
或
[
向
右
]
來移動至每一頁面。
•
刪除頁面
:刪除附加的頁面。
•
編輯頁面
:變更頁面顯示的有效時間或將頁面往前
移。
MMS
訊息中所能容納的最大容量依國家而有所不
同。如果您無法附加其他檔案,則請附加其他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