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功能表的功能
相機
(功能表
8
75
讀取未看的鬧鐘提醒事項
1.
<
選項
>
後選擇
看的鬧鐘提醒事項
2.
選擇件。
3.
<
確認
>
以確並刪除件。
使用未看的鬧鐘提醒事項
清單上,按
<
選項
>
以進入下選項:
查看
:顯示內容
刪除
:刪除件。
刪除全部
:刪除件。
記憶體狀態
您可以檢日曆項目的憶容量以及目前在一項目中
使用的記憶容量。
相機
(功能表
8
您可以使用內建在手機當中的相機模組來拍照及錄影。
要進入功能表,請在待機模式中按
<
功能表
>
後選擇
相機
,或按住
[
]
拍照
您可使用手機在不同模式下拍。相機會產生
JPEG
1.
進入
相機
功能表將相機功能打開。
拍下的影會出現在螢幕上。
2.
將相機頭對標物來調整影
請勿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逕自拍照。
請勿在禁止攜帶相機的地方拍照。
請勿在會對他人隱私造成干擾的地方拍照。
當您在直接日射或太亮的照明下拍照,相片上可能會出
現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