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功能表的功能
相機
(功能表
8
)
75
讀取未看的鬧鐘提醒事項
1.
按
<
選項
>
,然後選擇
未看的鬧鐘提醒事項
。
2.
選擇事件。
3.
按
<
確認
>
以確認並刪除事件。
使用未看的鬧鐘提醒事項
從事件清單上,按
<
選項
>
以進入下列選項:
•
查看
:顯示事件內容。
•
刪除
:刪除事件。
•
刪除全部
:刪除所有事件。
記憶體狀態
您可以檢查日曆項目的總記憶容量以及目前在每一項目中
所使用的記憶容量。
相機
(功能表
8
)
您可以使用內建在手機當中的相機模組來拍照及錄影。
要進入此功能表,請在待機模式中按
<
功能表
>
,然後選擇
相機
,或按住
[
]
。
拍照
您可使用手機在不同模式下拍攝照片。相機會產生
JPEG
的
相片。
1.
進入
相機
功能表將相機功能打開。
所拍下的影像會出現在螢幕上。
2.
將相機鏡頭對準目標物來調整影像。
•
請勿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逕自拍照。
•
請勿在禁止攜帶相機的地方拍照。
•
請勿在會對他人隱私造成干擾的地方拍照。
當您在直接日射或太亮的照明下拍照,相片上可能會出
現陰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