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Table Of Contents
7
操作
屏蔽/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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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屏蔽/开启探测器
警告
屏蔽的系统部分无法获取和处理火警或故障
火灾可能会不受阻碍地蔓延。
部署相应人员对已屏蔽的区域进行监视。
必须尽快将已屏蔽工程部分再次开启。
如果已屏蔽探测器分区中的唯一探测器,则分区显示为屏蔽。
探测器
1. 在主菜单中,选择拓扑菜单项。
此时会打开拓扑窗口
2. 选择探测树,然后单击 <ok>
将显示探测树的单元
3. 选择单元地区 1”
将显示地区 1”的单元
4. 选择地区 1”,然后下一 ”<快捷键 2>
将显示地区 1”中的所区域
5. 选择区域 1”,然后下一 ”<快捷键 2>
将显示分区 1”中的所区域
6. 选择分区 1”,然后下一 ”<快捷键 2>
将显示分区 1”的所有探测器。
7. 选择探测 1”,然后更多 选项”<快捷键 3>
此时打开选择选项口。
8. 选择执行命令
将显示选择命令窗口
9. 选择屏蔽
执行该命令。
此时会打开含有该命令响应的窗口。
探测器屏蔽
上述用于屏蔽探测器的操作步骤示例
拓扑
<退出>退出
2.1 级用户
探测树
物理树
控制树
(1)
(2)
(3)
功能
开启/屏蔽
功能
全部
系统
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