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Table Of Contents
7
操作
启动/停止/复位
74
停止报警器
已发生火警事件。
<报警器>
报警器已停止
启动已停止的报警器
再次按 <报警器>
报警器已启动。
在火警事件后停止已启动的报警器,这些报警器会在发生新的火警事件时自动再次
启动。
7.12.3 启动/复位分区
已启动的分区会生成一个火警事件。
分区
1. 在主菜单中,选择功能菜单项。
功能菜单打开。
2. 选择启动/停止菜单项。
将显示可以执行启动/停止命令组的所有单元类型的列表。
3. 选择分区单元类型
此时会打开输入地窗口。
4. <ok> 而不输入地址。
将会打开含有所有分区的列表。
5. 选择一个分区,然后按 <快捷键 1>
此时会打开选择命窗口。
6. 选择启动
分区启动。
此时会打开含有该命令响应的窗口。
启动分区的示例
功能
<退出>退出
2.2 级用户
开启/屏蔽
测试
启动/停止
信息
(1)
(2)
(3)
(4)
配置
维护
全部功能
(5)
(6)
(7)
功能
开启/屏蔽
功能
全部
系统
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