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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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X-670 使用說明書
4
您可以使用樂曲創作機功能對已錄製樂曲的指定部分進行重新錄製。有關詳細說明,請參考網站上的Reference
Manual(參考說明書)
重新錄製樂曲的指定部分
一首樂曲由16個音軌組成,通常鍵盤聲部和伴奏聲部會被分配(錄製)的音軌如下。
您可以透過單獨錄製每個聲部(或音軌)來創作一首樂曲,進而可以創作一首可能很難進行現場演奏的完整作品。例如,您可
以將右手聲部錄製到音軌1,然後在聆聽已錄製的右手聲部的同時,將左手聲部錄製到音軌2。若要錄製帶有伴奏播放的演
奏內容,則可以將伴奏錄製到音軌9–16,然後在聆聽已錄製的伴奏播放的同時將旋律錄製到音軌13
單獨錄製指定聲部或音軌
可以透過彈奏鍵盤、開始伴奏或按下SONG(樂曲)[
/
](播放/暫停)按鈕開始錄音。
螢幕上出現一則訊息,提示儲存已錄製的數據。按下[EXIT](退出)按鈕關閉訊息。若要聆聽錄製的演
奏,請按下[
/
](播放/暫停)按鈕。
樂器會自動建立一個用於錄音的空白樂曲。本樂器會自動設定一首供錄製用的空白樂曲,主畫面中的
樂曲名稱(23)會設定為「
New Song
(新樂曲)
4.
5.
1.
2.
6.
7.
開始錄音。
完成演奏後,再次按下[REC](錄音)按鈕停止錄音。
進行必要設定,如開啟所需PART ON/OFF(聲部開啟/關閉)按鈕以及選擇所需音色等。
同時按下SONG(樂曲)[REC](錄音)按鈕和[
/
](播放/暫停)按鈕。
若要聆聽錄製的演奏,請按下[
/
](播放/暫停)按鈕。
將錄製的演奏作為樂曲儲存。
您可以在錄製過程中使用節拍器(44),但不會錄下節拍器的聲音。
注意
如果在沒有執行儲存操作的情況下選擇了另一樂曲或關閉電源,則會遺失方才錄製的樂曲。
按下SONG (樂曲)[SELECT] (選擇)按鈕叫出樂曲選擇畫面。
按照第26頁的介紹內容,將已錄製的數據儲存為檔案。
7-1
7-2
鍵盤
節奏1 和弦1
1 9 12
重疊 節奏2 和弦2 樂句1
2 10 13 15
貝斯 長音 樂句2
3 11 14 16
伴奏
聲部
音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