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22 P-125a 使用者手冊
錄製右聲部([R]):
錄製左聲部([L]):
一段時間後,[●]指示燈會依目前的速度閃
爍。當已經有錄製好的資料時,[●]和[►/▓]
指示燈會以目前的速度閃爍。
如果資料已經錄製到另一聲部:
此分部的資料會在錄音時播放。按住[►/▓]
並按下適當的聲部按鈕,將該聲部關閉或開
啟。
● 錄音時可使用節拍器,但是節拍器的聲音不
會被錄下來。
3 開始錄音。
彈奏鍵盤或按[►/▓]開始錄音。[●]指示燈亮
起,而[►/▓]指示燈則是依目前的速度閃爍。
4 按[●]或[►/▓]停止錄音。
[●]和[►/▓]指示燈閃爍,表示正在儲存錄製
的資料。在操作完成後,[●]和[►/▓]指示燈
熄滅。
注意
● 正在儲存錄製的資料時(指示燈閃爍時),切
勿關閉電源,否則就會遺失所有錄製的資
料。
5 重覆步驟 1 - 4 就可以視需要錄製另一聲
部。
6 若要聆聽錄好的樂曲,請按[►/▓]開始播
放。
再按[►/▓]一次可停止播放。
刪除使用者樂曲
1 按住[●]時,按下[DEMO/SONG]。
[●]和[►/▓]指示燈閃爍(交替)。
若要退出此狀態,請按[●]。
2 按[►/▓]刪除全部樂曲資料。
在操作完成後,[●]和[►/▓]指示燈熄滅。
刪除特定分部:
● 此操作無法刪除節奏。
1 按住[●]時,按下[L]或[R]進入錄音待命模
式。
[●]指示燈將會閃爍。
2 按[►/▓]開始錄音但不彈奏鍵盤。
3 按[●]或[►/▓]停止錄音。
將刪除選定聲部所有的錄音資料,且指示燈
會熄滅。
改變樂曲錄音的初始設定
在完成錄製後,可以改變樂曲的下列參數設定。
關於個別聲部:
音色、平衡、殘響深度、延音共鳴
關於整首樂曲:
速度、殘響類型
1 視需求針對上述參數進行設定。
2 按住[●]時,按下想要的聲部按鈕進入錄
音待命模式。
如果您想改變兩個聲部共用的參數值,請選
擇任一聲部。
[●]指示燈會依目前的速度閃爍。
注意
● 在此狀態時不可按下[►/▓]或任一琴鍵,否
則會開始錄音並將資料刪除。
3 按住[●]時,按下[►/▓]以改變初始設定
並退出錄音待命模式。
按住時
按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