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錄下您的演奏
6
一首樂曲包含六首音軌。
用於錄製旋律演奏。
1
錄製樂曲時的限制
須知
樂曲的音軌架構
將使用者樂曲錄至
指定音軌
旋律音軌
伴奏音軌
切勿在「Writing!」(寫入)顯示在畫面上時嘗試關閉
電源,這樣做可能會導致數據遺失。
註
如果您使用伴奏或音 型創 造器 進行 演奏 ,還 可以 透過 下
述方法自動結束錄音。
•伴奏:按下[INTRO/E ND IN G/ ri t. ]( 前奏 /尾 奏/ 漸慢 )
按鈕,然後等待伴奏播放結束。
•音型創造器:按下[MUSICAL CLIMAX]按鈕,等待音
型播放結束。
•無法更改ACMP的開/關狀態。
•無法在伴奏和音型之間改變播放。
•您可以更改音型編號,但不能更改伴奏編號。
•當您使用伴奏 /音型 時,無 法變更以下參數:殘響類型
、合唱類型、拍號和伴奏/音型創作音量。
•無法錄製帶有快速取樣按鍵[A]至[D]的演奏。
•無法錄製來自外部裝置的音訊輸入(連接的電腦或音訊
設備上的播放聲音)。
註
使用重新觸發功能錄製音型播放時,請注意畫面中的拍子
指示、節拍器和琶音播放與錄製樂曲的播放並不同步。
如要播放錄製的樂曲,請按下[ ](開
始/停止)按鈕。
按下[SONG/AUDIO](樂曲/音訊)按鈕。
出現SONG(樂曲)圖標。
如 果 出 現 A U D I O ( 音 訊 ) 圖 標 , 請 再 次 按 下
[SONG/AUDIO](樂曲/音訊)按鈕。
如果顯示的是「No USB」而不是SONG(樂曲)
圖標,請等待幾秒鐘讓SONG(樂曲)圖標出現。
2
旋轉轉盤,從031至040(使用者1到10)
中選擇所需的使用者樂曲作為錄音目標。
旋律音軌[1/RIGHT]至[5]
伴奏音軌[A]
用於錄製和弦進行(用於伴奏)或調性變化(用
於音型)。
如果您在沒有指定音軌的情況下進行錄音,旋律
會被錄製到音軌[1/RIGHT],伴奏(伴奏和弦/音
型調性)會被錄製到音軌[A]。此時,如果預先
選擇 了已 有資 料的 使用 者樂 曲 , 則 該 樂 曲 音 軌
[1/RIGHT]和音軌[A]的數據將被覆蓋。您還可以
一一錄製每個音軌(例如,僅錄製右手部分或左
手部分)以創作可能難以一次完整彈奏所有音軌
的樂曲。
本節介紹如何將使用者樂曲錄製到指定的音軌。當
您想為已錄製的使用者樂曲錄製額外的演奏,或僅
重新錄製已錄製的使用者樂曲其中一個音軌時,此
功能就很有用。
PSR-E473
、
PSR-EW425
使用者手冊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