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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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Made for iPod” “Made for iPhone” 是指電子配
件專門為連接 iPod iPhone 而設計,並已經由開發
者的認證能符合 Apple 的性能標準。
Apple 對此設備的操作或者符合安全和監管標準恕不
負責。
請注意,此配件與 iPod iPhone 一起使用可能會影
響無線性能。
AirPlayiPhoneiPodiPod nanoiPod touch
iTunes 均是 Apple In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註冊商
標。
App Store Apple Inc.的服務商標。
DLNA
TM
DLNA CERTIFIED
TM
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保留所有權
利。嚴格禁止未經授權使用。
Windows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國和其他國
家的註冊商標。
Internet Explorer Windows Media Audio
Windows Media Player Microsoft Corporation
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註冊商標或商標。
Android Google Play GoogleInc.的商標。
Wi-Fi CERTIFIED 品牌識別為 Wi-Fi Aliance 認證的
符號。
Wi-Fi Protected Setup Identifier Mark Wi-Fi
Alliance 的符號。
Wi-Fi Wi-Fi AllianceWi-Fi CERTIFIEDWi-Fi
Protected SetupWPA WPA2 Wi-Fi Alliance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Bluetooth
®
字符與標誌是 Bluetooth SIG, Inc.的註冊
商標,Yamaha Corporation 都是被授權使用這類商
標。
版權所有 1999-2014 OpenSynergy GmbH
保留所有權力。保留所有未發表的權力。
有關 GPL 的說明
本產品在某些部分使用 GPL/LGPL 開放原始碼軟
體。您只能取得、複製、修改與再分發這些開放原始
碼。有 GPL/LGPL 開放原始碼軟體的資訊如何獲
得以及 GPL/LGPL 授權請參閱 Yamaha Corporation
網站
(http://download.yamaha.com/sourcecodes/musicc
ast/)
MusicCast Yamaha Corporation 的商標或註冊商
標。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
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
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
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
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
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台灣地區限用 110V
廢電池請回收